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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 外国语言学系行政工作岗位职责

作者:外国语言学系   时间:2014-05-13 点击数:

 

 

                                 第一章 系主任岗位职责
第一条 在校党委和校行政的领导下,主持系全面行政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以及学校的各项制度、规定。
第二条 认真抓好本系的学科建设、师资建设、教材建设和课程建设。
第三条 认真抓好本系的科研工作、对外学术交流工作和青年教师培养工作。
第四条 负责组织制定全系各项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和远期工作规划。
第五条 负责全系教工的年度考核和奖惩工作。
第六条 负责组织制定本系教职工队伍建设规划, 做好教师业务培训、业务考核、职务聘任等有关工作。
第七条 与系党总支共同研究后备干部的选拔和推荐工作。
第八条 定期召开系行政办公会议,对全系教学、科研、学生管理以及有关工作做出行政决定, 并领导贯彻执行。
第九条 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二章 系副主任岗位职责
第一条 在系主任的领导下, 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做好分管的各项工作。
第二条 贯彻落实学校教学、科研管理有关规章制度。
第三条 负责拟订全系年度教学、科研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第四条 负责组织全系教学计划的制定和修改,及教学任务的布置和管理。
第五条 具体负责落实系的专业学科建设、师资建设、教材建设和课程建设计划。
第六条 掌握各教研室教学工作动态,与各教研室共同研究教学工作,对各教研室的教学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
第七条 负责计算和审核全系教师的教学工作量并向系党政办公联席会提出奖惩建议。
第八条 督促检查系办公室、辅导员工作,并组织对工作人员考核。
第九条 完成系主任交办的有关其它工作。

                                  第三章 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第一条 在系行政和系党总支的领导下,负责系办公室全面工作,具体工作对系主任和系党总支书记负责。
第二条 认真贯彻落实系里各项行政管理制度和完成学校行政布置的各项具体工作。
第三条 草拟我系工作计划、总结、报告、决议等,处理我系上呈或下发的各类函件。
第四条 协助系领导协调各部门的工作,督促各部门执行学院和我系的计划、决定与规章制度。
第五条 负责落实系党政办公联席会决定的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具体工作。
第六条 负责有关信息的传递、文件收发(包括校园网上的相关文件通知等)、各类档案、系公章管理和对外接待工作。 第七条 负责我系办公用品的采购、登记、分配等管理工作。
第八条 负责安排系务会议,并做好相关会议记录。
第九条 负责做好全系教职工的考勤、考核和奖惩的建议工作。
第十条 协助系主任做好校拨行政经费的预算和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 完成系党政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四章 教学秘书岗位职责 
教学秘书是保证本部门各项教学管理制度顺利实施和正常开展教学活动的重要环节,是系领导的助手。其岗位职责为:
第一条 教学组织工作
1、 根据外语系教学计划及学校下达的教学任务,编发外语系课程表,发放“教学任务书”。
2、 负责本系各专业日常有关调课事宜,并备案。
3、 发放并收取各课程教学日历,一份报教务处,一份存档。
4、 发放听课记录本、教学活动记录本等各项材料给各科室。
5、 发放“期末考试通知”,协助系领导检查考场纪律及监考情况。
第二条 教学行政及学籍管理工作
1、 协助教研室做好各类考试的组织准备工作。
2、 每学期协助各教研室做好成绩的登记及成绩上传工作。
3、 协助做好学生重修课程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4、 协助做好毕业实习管理和毕业生成绩的核查工作。
第三条 教学质量管理工作
1、在学期开始前主动与外籍教师联系,告知其上课的具体要求、时间和地点,确保教学秩序正常进行。
2、配合学校检查教师教学进度表的实施情况。
3、 协助系领导组织召开学生座谈会,了解学生学习中的问题及意见,及时向领导汇报。
4、 协助做好期中教学检查有关工作。
5、 根据本系教学特色协助各教研室组织教学计划的制定、修订工作。
6、 根据课程改革需要,协助各教研室组织课程教学大纲和实践性环节教学大纲的制定、修订工作。
第四条 教材工作
1、 根据教务处教材工作的有关规定,依据下学期教学实施方案,落实下一学期所需征订的教材和需印刷的讲义、资料等,经系里同意后上报教务处。
2、 联系教务处,向教研室及时发放教材。
第五条 档案管理及其他工作
1、 及时做好教学方面的报表填写,文件的收发、传递。
2、 做好教学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3、 完成系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五章 科研秘书岗位职责
科研秘书是保证本部门科研管理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环节,按照外国语言学系科研规划和要求,具体管理、落实各项科研任务。其岗位职责是:
第一条 日常管理
1、协助主管领导组织系科研项目和科研成果及各类评奖的申报工作。做好本单位各年度学术论文、科研项目、经费、各类成果、获奖和学术活动等的统计、上报工作。
2、掌握全系科研项目的基本情况,向系领导报告进展及有关重要动向;及时了解科研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向系领导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或办法。填写有关报表,协助做好科研成果的鉴定和评审工作。
3、草拟报送学院有关科研方面的文件和材料。
4、负责全系教师科研成果分类统计、核对和上报工作,并及时汇总归档,完成年终科研工作量的计算工作。
第二条 科研管理
1、根据国家及学校发展规划,结合系科研方向和科研能力,协助主管领导拟定系中长期科研发展规划。
2、负责搜集科研信息并及时通知主管领导和相关科研人员,组织全系教师进行各级各类项目申报,以及结题验收、项目经费的下拨和使用等项目管理工作。协助修订本系有关科研成果管理、奖励、奖金分配条例等文件的工作。
3、负责院系的项目中期检查、监督项目执行和进展情况,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4、负责年终的科研项目执行情况汇报和年终科技成果汇总等工作。
5、负责校内外科研方面的通讯报导和有关科研情况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第三条 学术活动
1、每年年底或年初,协助主管领导制定下年度学术活动计划,做好上一年学术活动情况的统计和工作总结。
2、做好学术活动的联系及档案材料收集、整理等工作。协助组织各类学术会议,讲学活动的通知、海报、场地的准备和外地学者的接待等工作。
3、掌握教师参加国内外学术活动和学术团体统计汇总工作。
4、协助组织各种形式的科研座谈、科研论坛、科研沙龙等活动。
5、协助召集系学术委员会会议等工作。
第四条 档案管理及其他工作
1、 及时做好科研方面的报表填写、文件的收发、传递。
2、 做好科研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3、 完成系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六章 教研室主任岗位职责
第一条 主持教研室教学、科研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学校和外国语言学系的决定、决议,全面完成教研室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条 根据外国语言学系的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主持制订教研室教学、科研、专业及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学术交流等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做好年度工作总结。
第三条 努力抓好师资队伍建设,做好传帮带工作,积极培养青年教师,形成合理的教师梯队和能力结构。
第四条 组织落实学校、外国语言学系部署的教学、科研工作计划,做好教学、科研各个环节的组织管理和课程建设。 第五条 组织教师制定教研室所属各门课程的教学大纲、考试大纲、学期授课计划等教学文件,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 第六条 深入教学第一线,了解学生的学习效果及学生对本教研室教师任课情况的意见,全面掌握教学情况。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学生座谈会,并及时解决教学上存在的问题。
第七条 定期组织听课、观摩、讲评和教学经验交流。每学期要检查教师的备课、教案,检查和督促任课教师履行岗位职责,做好教学检查评估和年度考核工作。
第八条 组织好教研室所属各门课程的试卷命题、阅卷工作,并做好试卷分析及教学评估。
第九条 配合教工党支部做好本教研室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教师的学习和生活,及时解决教师的后顾之忧。
第十条 做好本教研室各项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第十一条 完成系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七章 语言实验室主任岗位职责
第一条 在外国语言学系党政领导下,组织和负责语言实验室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并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第二条 认真组织本室学习党的方针、政策,端正思想,明确教育目的和要求。
第三条 负责本室精神文明建设,抓好本室人员思想工作。树立为教学、科研服务的思想,培养良好的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
第四条 根据学校和外国语言学系的教学计划,制定语言实验室的工作计划和教学活动。
第五条 切实组织安排好本室的教研活动,积极钻研业务、交流经验、开展学术讨论。
第六条 领导本室人员加强实验室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日常检查实验室防火、防盗、防水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工作,发现隐患应及时处理。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保证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 负责办理本室设备和低值易耗品的损坏、报废和外国语言学系固定资产等统计、报审工作。
第八条 做好语言实验室各项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第九条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八章 辅导员岗位职责
第一条 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和相关专业知识,积极探索新时期学生工作的特点、途径和方法,努力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工作水平和创新能力。
第二条 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教育活动,坚持与学生谈话制度,深入了解学生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品德行为引导工作。
第三条 了解学生心理状况,认真组织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积极开展个别咨询,并协助相关机构开展团体辅导活动,及时发现并处理由于学生心理疾患而导致的各种问题,努力防止因心理问题而引发恶性事故。
第四条 加强与任课教师、兼职班主任的沟通,全面了解学生的基本情况,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
第五条 加强对学生院系文化建设和社会实践的指导,依托班级落实素质拓展计划,组织好学生寒暑假社会实践活动、课外活动和文体娱乐活动,培养学生的创业创新能力、实践能力。
第六条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学生的综合测评、评奖评优、奖贷助补、勤工助学等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好新生入学教育、军训和毕业生文明离校等常规活动;做好学生违纪的处理和教育工作;要经常深入学生宿舍,指导学生营造良好的宿舍卫生环境和文化环境;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学生管理制度。
第七条 帮助不同阶段的学生进行合理的职业规划;大力宣传就业方针、政策,积极做好学生择业和创业的指导与服务工作,促进学生充分就业,配合系上做好毕业生就业报到工作。
第八条 开展日常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及时妥善处理学生中出现的各种突发事件。
第九条 做好学生干部的选拔、培养和教育工作,引导学生开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活动,营造积极向上、宽松和谐的氛围,做好团员教育、评议和推优入党工作。
第十条 做好学生档案、资料等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第十一条 完成系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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