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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外国语言学系党务工作岗位职责

作者:外国语言学系   时间:2014-05-13 点击数:

                               

 

                                 第一章 系党总支书记岗位职责
在学校党委领导下,通过总支委员会的集体领导,按照党员大会、总支委员会的决议,负责主持总支的日常工作。
第一条 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党委的决议、决定;负责召开总支委员会和总支党员大会;研究决定总支工作的重大问题。
第二条 按照学校党委的安排部署,结合总支实际,拟定工作计划和措施。
第三条 组织理论学习,抓好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和掌握党员、干部、学生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四条 抓好组织发展和组织建设,积极开展党建研究;做好干部的培养、教育、管理和考核工作。
第五条 参与行政重要事务的研究决策,推动改革创新,促进科学发展;经常与总支委员、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沟通情况,支持他们的工作。
第六条 抓好精神文明建设,抓好反腐倡廉建设,推动廉政文化进校园。
第七条 领导和协调系工会、共青团、学生会、学生社团等群众组织,支持他们按章程积极开展工作。
第八条 完成学校党委交给的其它任务。

                                 第二章 系党总支副书记岗位职责
通过系总支委员会的集体领导,按照党员大会、总支委员会的决议,协助总支书记工作并负责学生工作。
第一条 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党委的决议、决定;协助党总支书记拟定工作计划和措施、召开总支委员会和党员大会。
第二条 协助总支书记做好政治理论学习、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建设等总支日常工作。
第三条 贯彻落实学校有关学生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负责制定学生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学生管理的检查、督促工作。
第四条 负责系团总支、学生办团开展工作,抓好学生政治学习;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做好学生思想工作;抓好学生干部的培养、教育、管理和考核等工作。
第五条 抓好学生党支部建设,负责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培养、发展和思想教育工作。
第六条 负责做好新生入学教育、毕业生就业指导及相关工作。
第七条 负责学生资助工作,抓好助学贷款、贫困生认定、奖助学金评定工作。
第八条 完成系党总支交给的其它任务。

                                 第三章 系党总支纪检委员岗位职责
第一条 按照学校纪委的部署要求,协助总支负责人制定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计划和规划。
第二条 协助总支负责人抓好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推动廉政文化进校园,开展反腐倡廉理论研究。
第三条 提出反腐倡廉建设的措施办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责任分解,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
第四条 检查支部、党员执行党纪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总支和学校纪委汇报,并着手调查或协助调查。
第五条 受理党员和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弄清情况,提出处理建议。
第六条 了解、考察受处分党员的情况,帮助他们改正错误。
第七条 完成党总支交给的其它任务。

                                 第四章 系党总支宣传委员岗位职责
在党总支领导下,负责总支的宣传工作。
第一条 协助总支负责人抓好理论学习和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和掌握党内外的思想情况。
第二条 协助总支负责人抓好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开展文体活动。
第三条 协助总支负责人抓好反腐倡廉建设,推动廉政文化进校园,开展反腐倡廉理论研究。
第四条 围绕不同时期的重点任务,开展宣传鼓动工作。
第五条 抓好通讯报道和对外宣传工作。
第六条 完成党总支交给的其它任务。

                                      第五章 系党总支组织委员岗位职责
在党总支领导下,负责总支的组织工作。
第一条 了解、掌握总支的组织状况;提出组织建设意见;检查和督促组织生活。
第二条 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搜集、整理党支部和党员的先进事迹,提出表扬、奖励党支部和党员的建议。
第三条 了解、掌握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情况;保管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材料;负责组织发展和预备党员转正的具体工作。
第四条 抓好党员的日常管理;做好总支会议记录;按时收缴党费。
第五条 负责党内统计工作。
第六条 完成总支交给的其它任务。

                                     第六章 系教工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第一章 负责贯彻执行学校党委和系党总支的决议、指示和决定。
第二章 负责召集并主持支部委员会会议和支部党员大会,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在院党委的领导下,积极负责地开展党支部的工作。 
第三章 参与讨论决定本单位、本部门的重要问题,支持行政负责人的工作。  
第四章 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教育和监督党员切实履行党员义务。  
第五章 经常听取党员、群众的建议和意见,了解、分析党员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做好排忧解难工作。  
第六章 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根据系党总支发展党员工作的计划,按照发展党员细则的具体办法和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实行公示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各项规定,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第七章 关心、支持、指导工会的工作。鼓励工会组织在教书育人,民主监督方面多做工作,发挥作用。还要关心和支持统战工作、搞好和民主党派的合作共事。
第八章 完成系党总支安排和部署的其他工作。

                                    第七章 系学生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第一条 贯彻执行学校党委和系总支的决议、指示和决定。
第二条 负责支部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年度工作的总结,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第三条 抓好党支部自身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
第四条 组织党支部学习活动,开展党支部的组织生活。
第五条 了解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发动党支部成员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好学生安全稳定工作。
第六条 抓好学院分党校的组织工作,负责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选拔、教育和培养。
第七条 负责学院学生党员的发展、转正工作、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和学生党员的党费收缴等相关工作和事宜。
第八条 完成党总支安排和部署的其他工作。

                                      第八章 系团总支书记岗位职责
第一条 制定、审核、呈报团总支的工作计划、总结,及各项活动的简报、汇报和有关文件。检查团总支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
第二条 定期召开团总支委员会、团支部书记会和团员大会,传达、执行上级党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在工作中遇到重大问题时,及时提交团总支委员会讨论决定,并向上级组织汇报;
第三条 根据学院和本系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拟定计划并开展各种活动,督促各团支部贯彻执行做好总结,保证各项任务落实和完成。
第四条 经常深入到团员青年中了解和掌握团员青年的思想状况及学习和生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关心、爱护团员青年,通过各种形式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第五条 抓好团组织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制定和完善团总支的各项制度,定期开好团课,做好发展青年入团和团员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各团支部工作,做好团支部评优、表彰工作,负责对团支部工作进行指导、考核、评定;了解各支部培养青年积极分子的情况,做好团员发展审批工作和推优入党工作。
第六条 支持和指导学生会独立自主地开展各项工作,加强对学生会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对学生会组织的重大活动严格把关。
第七条 组织开展第二课堂活动,引导团员青年根据自身特点,开展 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科技活动和各种文体活动。
第八条 组织团员青年积极开展创新活动,加强对社会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结合专业特点,组织带领团员青年深入社会、深入实际,广泛开展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
第九条 加强学生学术社团建设,结合专业特点,组建学生专业学术社团并组织开展各项学术活动。
第十条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九章 系工会主席岗位职责
第一条 围绕党的中心工作,配合系总支作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第二条 围绕学院的根本任务,在教职工中开展好“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活动。
第三条 经常深入到教职工中进行调查研究,了解群众的疾苦,倾听群众的呼声,并及时向党政领导反映群众的意愿。 第四条 参与有关教职工具体利益的决策,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依据法律规定维护教职工集体福利。
第五条 积极协助系党政班子搞好教职工集体福利。
第六条 组织开展各种有益于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
第七条 协助系党总支做好教代会的筹备和组织工作。
第八条 完成系领导及院工会交给的其它任务。

                                     第十章 系工会女工委员岗位职责
第一条 积极争创“巾帼示范文明岗”活动。
第二条 组织“三八”妇女节庆祝活动。
第三条 关心职工婚姻、家庭和计划生育问题。
第四条 开展适合女教职工的、富有吸引力的文娱活动。
第五条 经常听取女教职工的意见,及时向有关单位反映她们的心声。
第六条 完成系工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十一章 系工会文体委员岗位职责
第一条 围绕学院的中心工作和工会的工作重点,组织开展教职工业余文艺、体育活动,并勇于创新,精心组织,力求使活动形式新颖、内容丰富,内涵高雅,寓教于乐。
第二条 关心教职工的文娱、体育活动,尽可能为他们创造条件,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支持、鼓励、指导他们开展有益的文体活动。
第三条 有计划、有步骤地举办文艺、体育培训班,大力培养文体活动骨干,推进文体活动的开展。
第四条 加强对工会小组文体工作的指导,协助工会小组开展业余文体活动,活跃校园文化气氛。
第五条 完成系工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十二章 系工会组长岗位职责
第一条 认真执行上级工会的各项决定,组织本系教职工参加学院工会举办的各项活动。
第二条 在系党政和工会的领导下,组织教职工开展各项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活动。
第三条 热心为教职工办实事,做好教职工的福利慰问工作,积极开展群众互助活动。
第四条 听取教职工对学校和工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有关部门和上级工会反映,并督促其做出答复。
第五条 听取教职工对系上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系领导反映情况,积极进行沟通和协调,发挥群众纽带和监督作用。
第六条 关心教职工生活,协助系党政解决教职工实际问题。
第七条 做好系党政和上下级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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