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培养目标和基本培养规格
    (一)总体培养目标
    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扎实的心理学和医学基本理论知识、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素质医学、心理学专门人才。
    (二)基本培养规格
    本专业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应用心理学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实证研究方法;
    2、掌握心理统计、心理测量和心理教育的原理、技术和方法,具备从事本专业工作的良好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3、掌握心理辅导、心理咨询与治疗方面的基本原理与技术,了解临床心理学的最新发展动态和应用前景;
    4、了解企业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的一般原理和技能;
    5、掌握一门外语、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计算机应用及综合分析、数据处理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6、熟悉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具有一定的社会交往与人际协调能力。
    7、具有健康的体魄和一定的军事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质健康和军事训练标准;养成终身锻炼身体的习惯;
    8、具有健全的人格、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审美素养。
    二、专业培养目标和业务培养要求
    (一)专业培养目标
    以高等教育的人才观,质量观为指导,培养“基础理论扎实,口径方向宽,综合素质高,实践能力强,个性鲜明,适应性良好”的复合型,通用型人才;能运用心理学理论、技术和方法解决相关领域实际问题;即能在医疗机构、学校、企业、社区、行政管理等部门从事身心康复辅导、心理健康教育和教学、心理咨询与治疗、人力资源开发、管理与培训等工作的高素质专门人才。
    (二)业务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医学、心理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心理学科学思维和科学实验的基本训练,具有良好的科学素质。具备进行心理学实验和心理测评的基本能力和将心理学理论、技术应用于某一相关领域,解决实际问题的实践能力。
    三、基本学制和总体学分
    本专业基本学制为4年。允许在3-7年内完成学业。学生修满59学分,在符合学分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前提下,经过一定的审批程序,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提前或推迟毕业。
    四、主干学科和主要课程
    (一)主干学科:心理学、临床医学。
    (二)主要课程:人体解剖学、生物学、生理学、基础医学概论、中医学基础、临床医学概要;普通心理学、社会心理学、发展心理学、实验心理学、心理测量学、教育与心理统计学、心理学研究方法、变态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