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领导制度是民主集中制的一个重要组织部分,是发挥集体智慧的重要途径,是发挥群体作用调动整体积极性,防止个人专断问题发生的重要措施是发扬民主的一个重要方面,为在实际工作中使这一制定得到真正落实,并能切实付诸于实施,特做以下规定:
一、集体领导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原则。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是民主集中制的一个重要内容,分工负责必须严格遵循以集体领导为前提,在集体领导讨论研究决定后由分管的个人去实施和执行集体的意志。
(二)坚持群众路线的原则
在我们党的一切实际工作中,凡属正确的领导必须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是我们党的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对一些重大问题的决定不仅在支部委员中充分讨论,而且要倾听广大群众的意见,以使我们的决定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
(三)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
党章明确规定,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在各项工作中树立牢固的法制观念,依法办事,绝不许有违法违纪问题发生。
(四)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的原则
这是马列主义科学态度,要深入实际深入群众,要依据实际情况做出符合客观实际的正确决定。
二、对集体领导的要求
(一)既要坚持集体领导,又要做好合理分工,要分工明确、职责明确。
(二)在对重大问题决定之前,必须在支委会内充分发扬民主,让大家进行深入地讨论,在讨论的基础上,新生大多数人的意见进行集中,在取得多数意见一致后再做决定。
(三)认真听取汇报,通过集体讨论形成决定后在实施和执行集体的意志过程中,通过一定实施时间后要听取决定实施情况汇报。
(四)做好相互工作的密切配合。
(五)认真履行职责,支委员必须严格遵循在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
(六)做好会议记录。
三、对集体领导的监督检查
(一)定期召开支委会。
(二)召开不同类型的座谈会。
(三)坚持集体决定执行情况汇报制度。
(四)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五)监督要有广泛性,实行支委互相监督。
四、坚持集体领导的目标
(一)集体领导的范围。
(二)凡涉及大事通过集体领导,可充分调动大家的积极性,发挥个人的智慧,可保证决定的正确性。
(三)凡属大事经集体研究讨论决定,可严格防止个人利用职权搞专断,可以决定的失误性以给工作带来不应有的损失。
(四)凡属大事由集体领导讨论决定,可融洽相互间关系,增强内部团结,避免消极因素产生,能使大家心情郐畅,同力合作。
(五)坚持集体领导可改变我们党的不正之风,保持党的优良作风得到发扬光大。
二○○八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