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组织部职责范围

发布者:发布时间:2009-06-19浏览次数: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各项决议、决定。

二、负责组织考察、调整、选拔、配备、管理、监督处级领导班子、处科级干部和处级后备干部。

三、负责处级干部的政治审查工作。

四、检查、督促基层党组织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和过好组织生活;

    指导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五、制定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六、负责党员教育管理和职工党员发展及预备党员转正工作,指导学生党员发展工作。

七、按照“党管人才”原则,组织、协调、管理人才工作。

八、负责党校日常工作。

九、会同人事处搞好科级以上干部年度考核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老干部政策和知识分子政策,负责管理省管优秀专家。

十一、负责干部档案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党员统计及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工作。

十三、完成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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