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财务报销审批签字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学校全面深化改革和“大部制改革”精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对《437必赢会员中心经费审批管理办法》(校发〔2022〕33号)第四章经费审批程序和权限第十七条第二款基本运转经费及第三款专项资金项目经费中5万元(含)至50万元(不含)支出审批作如下解释,并对大部制机构经费审批作相应规定:
1.二级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和医学人文学院除外)公务费、业务费一次性支出5万元(含)至50万元(不含)的,报负责教学副校长审批。
2.二级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和医学人文学院除外)党建经费、学生经费一次性支出5万元(含)至50万元(不含)的,报分管副书记审批。
3.马克思主义学院和医学人文学院经费一次性支出5万元(含)至50万元(不含)的,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4.专项经费一次性支出5万元(含)至50万元(不含)的,报项目归口管理单位分管校领导审批。
5.大部制机构经费实行“双签”制度,其内设正处级单位一次性支出5万元(不含)以下的,由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后,报大部负责人审批。
6.大部制机构内设正处级单位一次性支出5万元(含)至50万元(不含)的,由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后,经大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大部制机构分管校领导审批。
财务与资产管理部 二〇二三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