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文/李轶)日前,学校党委发文《关于表彰2015-2016年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校党字[2017]1号),我院被表彰为“文明院系”。同时,2014级医疗器械班被表彰为“文明班级”,王天磊、刘永、李中伟3位教师被表彰为“文明教师”,王莎莎、王梦珂、代瑞仪、陈孟阳、陈振峰、胡小丽等6名同学被表彰为“文明学生”。
据悉,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每两年进行一次,在推荐申报、实地考察、集中考核的基础上,对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目的是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谦虚谨慎、再接再厉,努力取得更大的成绩。学校各部门及全体师生员工也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以更加有效的组织、更加得力的措施,更加饱满的精神、更加昂扬的斗志,投入到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去,为学校改革、建设和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为促进学校转型发展、早日实现办学目标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此次表彰活动全校共评选表彰了6个“文明院系”、10个“文明部处”、23个“文明班级”、45位“文明教师”、18位文明职工、530名“文明学生”。
我院自2013年成立以来,高度重视文明创建工作,把精神文明建设融入到各项工作当中,为我院建设发展大局提供思想保障和精神动力。特别是在党建、思想政治教育、学生管理等方面均取得了显著成绩,连续两次蝉联校运动会“精神文明奖”,学院特色项目获评“2016年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优秀品牌”等,并涌现出一批文明教师、文明学生和文明班级。
此次荣誉的获得,是对全院师生员工团结奋进、爱岗敬业的充分肯定,也是对我院建设和发展的高度认可。全院师生当以此为动力,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常态化、制度化,凝心聚力、积极进取,努力开创我院各项事业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