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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的补充通知

日期:2024-11-13  浏览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精神,按照省教育厅二次下达指标情况和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做好2024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充分体现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标分配

1.指标分配原则:以2022级、2023级学生数为依据,参照9月份第一次评定各单位推荐情况,按照业绩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进行指标分配。指标分为直推指标和竞争性指标。

2.直推指标:基础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药学院、第一临床学院各2个;医学技术学院、护理学院、卫生健康管理学院、生命科学技术学院、心理学院、医学工程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医学人文学院、河南省免疫靶向药物重点实验室、河南省医用组织再生重点实验室、第二临床学院、第三临床学院、第四临床学院、河南省人民医院各1个。

3.竞争性指标:未分配到直推指标的其它各培养单位和学校研究生会各推荐1名。

二、推荐办法

各单位须根据综合测评结果,依次递补、择优推荐,推荐名单(含递补的学业奖学金获得者名单)按要求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三、材料报送

分配到直推指标和竞争性指标的单位,于11月14日上午12点前提交学生的《437必赢会员中心硕士研究生奖学金申请简况表》(附件1)及支撑材料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评选材料汇总表(附件2)。表格需填写完整,签字盖章,校内培养单位纸质版报送至研究生学院;校外培养单位材料扫描后,电子版发送至yjscxsk@163.com,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直推名额名单经各单位公示后,填写《2024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3),于11月15日上午12点前报送研究生学院,同时报送调整后的《2024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4)、XX培养单位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报告和公示截图。



                  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