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充分发挥“第二成绩单”在研究生培养中的重要作用,强化研究生素质教育,形成合理的激励机制,根据《437必赢会员中心研究生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实施办法(试行)》(校字【2024】43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分认定及程序
(一)项目公示 各培养单位每学期初进行《体育/美育/劳动教育项目一览表》(见附件3)公示,并报送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学院备案。
(二)学时认定 全体研究生应积极参与各类项目活动,活动结束后提交《研究生体育/美育/劳动教育考核认定表》(见附件1),由活动组织单位负责学时认定工作。
(三)“第二成绩单” 各培养单位应在每学年末将学时换算为学分,并形成研究生“第二成绩单”(见附件2),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学院备案。
(四)总结表彰 各培养单位每学年末提交“研究生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开展情况报告”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学院备案,以总结经验,展示项目中的优秀事迹。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学院将设置“体育达人”“美育之星”“劳动模范”“优秀组织奖”等荣誉,对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个人予以表彰。
二、工作要求
(一)全体研究生每学年应修满“第二成绩单”3个学分,其中“体育、美育、劳动教育”每项应获得1学分。“第二成绩单”不仅是研究生顺利毕业的必备条件,也是在校期间综合素质测评、各类评奖评优、推优入党等的基本条件。
(二)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第二成绩单”成绩,并按学校相关规定做违纪处理。
(三)本办法从2023级研究生起实施。
附件1:研究生体育美育劳动教育考核认定表
附件2:XX学年-XX学年研究生第二成绩单
附件3:体育/美育/劳动教育项目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