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全体研究生:
为确保全校研究生能够度过一个安全、文明、祥和、快乐的假期,现就假期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安排及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放假和返校报到工作
由于研究生实验、科研、择业等原因,寒假放假和返校时间请研究生听从各自培养单位和导师安排,研究生处不再另行通知,但寒假结束后报到时间不得迟于学校规定的2月16日,因特殊原因需晚于2月16日报到的需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
二、研究生安全教育工作
各培养单位在放假前,主管研究生的负责人要与研究生导师密切配合,做好寒假研究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各单位主管研究生工作的负责人应提醒研究生假期要严格遵守学校有关规定,加强与导师、主管研究生工作负责人的联系,并将以下安全注意事项传达给每一名研究生。
1.离校时将手提电脑、照相机、现金、饰品等贵重物品带走或妥善存放,切勿放在寝室内,以确保贵重物品的安全,否则责任自负。
2.注意回家、返校、探亲、访友途中以及参加各种娱乐活动的安全,不参加任何非法组织的活动。不随意将自己的有关信息提供给他人,防止上当受骗;外出应注意交通安全,保管好财物,严防失窃。
三、留校研究生的管理工作
为了做好寒假期间留校生的住宿工作,请校内各培养单位统计留校并上报学生人数及学生名单,并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协助后勤管理处西校区宿管科做好假期住宿工作,相关注意事情如下:
1.寒假留宿研究生需征得导师同意和院内培养单位批准并书面登记。
2.为了保证寒假研究生安全,原则上每个宿舍禁止单独(特别是女生)住宿。
3.留校研究生中途离校,必须到所在培养单位请假,并在值班室登记。
4.安全重于泰山!假期留校的研究生,务必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服从宿舍管理人员的安排与管理。不得擅自留宿校外人员,严禁使用热得快、电烧杯、电热杯、电饭煲等大功率违章电器,一旦发现,将给予严肃处理。
5.集中住宿期间,住宿研究生应保持学生宿舍的干净整洁,保持宿舍内公用设施的完整性。
6.各单位在寒假期间应有专职干部负责,研究生应有具体负责人,并保持通讯电话畅通。
7.各单位须指定男女生负责人各一名,负责本单位留校研究生的日常管理和信息联络工作(负责同学应为寒假期间一直留宿的研究生)。
四、工作要求
1.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值班制度,落实岗位责任,保证信息畅通。全面掌握假期离校和留校研究生的基本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研究生的教育管理工作,重要情况和信息要在第一时间上报研究生处。
2.各培养单位应加强对留校研究生的安全教育,加强留校研究生生活秩序管理,落实好各项应对措施。研究生导师作为主要责任人要密切关注留校研究生的思想动态和假期去向。
3.请各培养单位将附件1:《2020年寒假留校住宿研究生信息统计表》于1月15日(周三)下午5点前发送至162136654@qq.com。
请各培养单位将附件2:《2020年寒假研究生返校情况统计表》电子版于2月17日(周一)下午5点前发至162136654@qq.com。
研究生处(研工部)
2020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