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全体研究生:
暑假将至,为确保全校研究生能够度过一个安全、文明、充实的假期,现就假期期间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部署安排如下:
一、研究生放假和返校报到工作
由于研究生实验、科研、学习等原因,暑假放假和返校时间请研究生听从各自培养单位和导师安排,研究生处不再另行通知,但暑假结束后报到时间不得迟于学校规定的8月26日,因特殊原因需晚于8月26日报到的需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
二、研究生安全教育工作
各培养单位在放假前要集中开展安全教育活动,特别是导师作为第一责任人要着重提醒研究生暑假期间与导师、研究生管理人员保持联系,并将以下安全注意事项传达给每位研究生。
1.离校时将手提电脑、照相机、现金、饰品等贵重物品带走或妥善存放,切勿放在寝室内,以确保贵重物品的安全,否则责任自负。
2.注意回家、返校、探亲、访友途中以及参加各种娱乐活动的安全,不参加任何非法组织的活动。不随意将自己的有关信息提供给他人,防止上当受骗;外出应注意交通安全,保管好财物,严防失窃。
三、留校研究生的管理工作
为了做好暑假期间留校生的住宿工作,请校内各培养单位统计留校并上报学生人数及学生名单,并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协助后勤管理处西校区宿管科做好假期住宿工作,相关注意事情如下:
1.暑假留宿研究生需征得导师同意和院内培养单位批准并书面登记。
2.为了保证暑假研究生安全,原则上每个宿舍禁止单独(特别是女生)住宿。
3.留校研究生中途离校,到外参加学术会议、从事科研活动或者或外出试验的研究生,须写出书面假条征得本人导师和培养单位研究生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并在科研秘书处存档备查。
4.假期留校的研究生,应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服从宿舍管理人员的安排与管理。不得擅自留宿校外人员,严禁使用热得快、电烧杯、电热杯、电饭煲等大功率违章电器。
5.集中住宿期间,住宿研究生应保持学生宿舍的干净整洁,保持宿舍内公用设施的完整性。
6.各单位在暑假期间应有专职干部负责,研究生应有具体负责人,并保持通讯电话畅通。
7.各单位须指定男女生负责人各一名,负责本单位留校研究生的日常管理和信息联络工作(负责同学应为暑假期间一直留宿的研究生)。
四、工作要求
1.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值班制度,切实发挥导师第一责任人作用,落实岗位责任,保证信息畅通。全面掌握假期离校和留校研究生的基本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研究生的教育管理工作,重要情况和信息要在第一时间上报。
2.各培养单位应加强对留校研究生的安全教育,加强留校研究生生活秩序管理,落实好各项应对措施。研究生导师作为主要责任人要密切关注留校研究生的思想动态和假期去向。
3.请各培养单位将附件1:《2018年暑假留校住宿研究生信息统计表》于7月6日下午5点前发送至172243757@qq.com。请各培养单位将附件2:《2018年寒假研究生返校情况统计表》电子版于8月27日下午5点前发至172243757@qq.com。
研究生处(研工部)
2018年7月3日
附件1.xls
附件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