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请各培养单位与2017年3月20日下午五点前将抽检到盲审同学论文一式两份(按照研究生处网页《关于做好2017年春季硕士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交至研究生处学位办415房间。
二、对于论文复制比检测(初检)不符合学校规定的同学,限期整改,整改后不合格同学,取消上半年答辩资格。
三、抽检同学提交论文,同时需按照研究生处网页《关于做好2017年春季硕士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的通知》中附件6(全日制研究生提交材料相关表格)的要求提交。
附件:论文抽检名单.xls
研究生处
2017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