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0]99号)规定,经批准,我院于2013年3月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50名。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招聘方案。
一、 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根据我院岗位情况和发展需要,招聘专业技术人员50名。详见附件2《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行和救死扶伤的高度责任感;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或技能和身体条件;
4、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西医临床专业的高校毕业生(包括2013年毕业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年11月27日以后出生)。
5、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2。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符合应聘单位条件的。
三、招聘方式及工作程序
(一)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经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由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组织实施。主要程序: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
(二)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经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ha.hrss.gov.cn)、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网站(http://hnszsy.cn/)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时间为2013年3月6日。
(三)报名、资格审查、准考证发放
1、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13年3月13日— 4月15日。
(2)报名方式:应聘者将填写好的《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2013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1)、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扫描件,2013年毕业的全日制在读学生需提供学校就业协议书扫描件上传至邮箱(hnszsyrsk@ sina.com)。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联系人:丁老师
电话:0371-86632128 13523505191
(3)招聘岗位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不足1:3的,则相应减少该招聘岗位人数。
2、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情况和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统一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名单将于报名结束2天后在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公布。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资格。
3、准考证发放
准考证由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统一编号,并组织发放(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应聘者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就业协议书原件领取准考证。若不能出示其中任何一份材料原件,则视为不合格。
(四)考试
1、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由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对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对应专业理论知识。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的一周内在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网站公布。
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面试: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共同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网站公布。
面试工作由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面试主要是全面考察学生专业理论知识水平、专业知识的实际应用能力、逻辑思维和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与患者的沟通交流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职业发展潜力以及敬业爱岗综合素质等方面内容。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现场公布,并于当日在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网站公示。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在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网站公布。
(五)体检、考察与公示
1、体检:体检人员根据应聘者考试总成绩,按各岗位招聘人数由高分至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均须携带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
2、考察:考察工作由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进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表现、综合素质、个人能力、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如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者(包括资格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其资格。
3、公示: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经院党委研究,上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网站进行公示,接受应聘人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人员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综合考核合格,并取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办理人员聘用等相关手续;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纪律与要求
严格招聘纪律,按照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考试、考核和体检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考核和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自报名结束后两个月内结束。
附件1: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2013年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附件2: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2013年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