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第27届“河南青年五四奖章”和“河南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09浏览次数:

各学院团委: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青年典型模范带头作用,团结引领全省广大团员青年为锚定“两个确保”、助力实施“十大战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河南而团结奋斗,依照团省委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全校开展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河南青年五四奖章”申报人选条件

1.年龄为14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1日—2009年4月30日出生)的本省各行各业青年模范人物(含在其它地区工作的河南籍青年和在河南生活、工作2年以上的其它地区青年),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1983年5月1日后出生)青年。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宪法法律,积极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河南建设贡献力量。

3.努力践行“树立远大理想、热爱伟大祖国、担当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练就过硬本领、锤炼品德修为”的重要要求,具有突出的工作实绩和良好的社会影响。

4.获得过市级“青年五四奖章”或其他市级以上荣誉。

5.曾获“河南青年五四奖章”的不再参加此次评选。

(二)“河南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申报条件

1.申报集体应在国家和省重要建设领域、重点工程、创新创造、处突应急和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大事件中作出特殊贡献。

2.集体中35周岁及以下青年数应占总人数的60%以上

3.对于获得过“河南青年五四奖章集体, 不再提名推荐

二、申报名额

各学院团委在完成内部推荐初审流程后,可申报各类奖项一名(个)。

三、工作要求

1加强工作规范。各推荐单位要对申报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和严格考察,所有考察对象都应征求所在基层单位党组织以及纪检监察机关、所在单位群众的意见。申报人选和集体应在所在单位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2.加强宣传推广。各学院团委要深入开展“青年五四奖章”宣传推广,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以先进典型为标杆,砥砺奋进、忠诚奉献。要通过全媒体手段开展事迹宣讲、座谈分享、主题团日等活动,将阶段性典型选树深化为常态化思想引领。

3.严肃评选纪律。要建立评选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个人,经查实后将取消评选资格或撤销奖励。对在评选推荐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者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4.按时报送材料。请各学院团委于3月17日前,将申报表和申报事迹材料盖章纸质版报送至校团委组织宣传部(南校区务实楼409房间),同时将所有材料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逾期不报、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

 联 :范

联系电话:03733029006

电子邮箱:tuanwei@xxmu.edu.cn

 附件1:第27届“河南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申报表.docx

            附件2:第27届“河南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申报表.docx

 

共青团437必赢会员中心委员会

                              2023年3月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