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级新生团关系转接及2016年团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01浏览次数:

 

各院系团委(团总支):

根据校团委下半年工作安排,现将2016级新生团关系转接及2016年团费收缴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新生团关系转接

1、各院系团委(团总支)应安排专人负责,将新生团员的团员证收齐,并在入校团关系转出时盖有高中团委印章栏的下一栏团关系转入栏中用黑笔填写好相关空白部分,具体填写内容如以下划线部分: 2016919日组织关系转入。

2、团员证遗失需要补办的,每人需一张一寸免冠照片、以院系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到团委办理补办手续(补办团员证需提交院系盖章的名单)。

3、团员证丢失,又无团组织关系任何证明材料,本人确实已加入团组织的,要回原单位开据证明后,再办理转接手续和补办团员证。

4、团关系转接时需要各院系整理新生团员证和团员档案,团员证进行团关系转接后和团员档案一起由各院系团组织统一保管。

5、党员和预备党员不需要转接,但入党积极分子必须进行团关系转接。

二、团费收缴   

各院系将团费收齐后(收缴对象为各年级学生,包括毕业生)统一交至团委组织部。注:将收齐的团费换成整钱,不接收零钱。

三、时间安排

以上各项事宜务必以院系为单位,安排专人负责,在以下规定时间内到校团委(行政楼113室)办理;不以院系为单位的、逾期的不予转接。

919日上午:基础医学院、法医学系、第二临床学院

919日下午:生命科学技术学院、药学院、第三临床学院

920日上午:心理学系、公共卫生学院、研究生处、第一临床学院

920日下午:医学检验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第四临床学院

921日上午:管理学院、护理学院、外国语言学系、第五临床学院

921日下午:三全学院

望各院系团委(团总支)负责人仔细对照此通知,认真抓好落实。

           

          共青团437必赢会员中心委员会

                                    2016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