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各基层团委(团总支):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青团河南省委、河南省青年联合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评选表彰第22届 “河南青年五四奖章”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相关要求,现将学校推荐评选“河南青年五四奖章” 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 年龄在14周岁至40周岁(1978年5月1日—2004年4月30日出生)的本省各行各业青年模范人物(含在其它地区工作的河南籍青年和在河南生活、工作2年以上的其它地区青年)。曾获得“河南青年五四奖章”的不再参加此次评选。
2.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3. 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
4. 理想信念坚定、本领过硬、勇于创新创造、矢志艰苦奋斗、品格高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本职岗位上创先争优并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
5. 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至少有1年为优秀等次。
二、推荐名额
学校机关各部、处,各基层团委(团总支)限推荐1名候选人。
三、相关要求
1. 坚持评选标准,注重实际业绩。严格推荐条件,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业绩、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认真把关,确保评选推荐质量。特别是要严格审查拟推荐对象的政治条件和一贯表现,认真总结拟推荐对象的先进事迹,严格甄别,突出典型。
2. 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要广开视野,广辟渠道,坚持原则,实事求是,真正把在科研、教学、管理等第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青年推荐上来。
3.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推荐工作,对拟推荐对象要进行全面了解和把关,征求推荐对象所在单位团员青年、党组织及有关方面的意见,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拟推荐对象要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4. 严肃评选纪律,加强监督检查。要建立评选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个人,经查实后取消评选资格或撤销奖励。对在评选推荐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者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群众举报问题要认真处理,确保推荐对象的先进性和典型性。
5. 按时报送材料,确保工作进度。请各单位于3月19日前将《第22届“河南青年五四奖章”申报表》《人选考察表》、公示材料、申报材料清单所需其他材料各一式两份,盖章后报校团委办公室(行政楼113房间)。同时,将所有材料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范博
电话:3029006
邮箱:tuanwei@xxmu.edu.cn
附件:
第22届“河南青年五四奖章”申报表.docx
第22届“河南青年五四奖章”人选考察表.docx
第22届“河南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申报材料清单.docx
共青团437必赢会员中心委员会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