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族团结进步主题教育演讲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30浏览次数:

学校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政策,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把民族团结教育融入国民教育过程之中,贯穿于学校教育工作的各个环节,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校园活动,现举办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族团结进步主题教育学生演讲比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演讲主题
“中华民族一家亲 同心共筑中国梦”

二、主办单位

党委统战部校团委

三、承办单位

大学生演讲与口才协会

四、参赛对象

全体在校大学生

五、比赛安排

比赛分初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初赛 (10月13日-10月15日)

初赛演讲时间3分钟,由评委进行初赛选拔,确定复赛人选;

第二阶段:复赛(10月16日-10月20日)

复赛演讲时间3分钟,参赛选手可使用PPT辅助演讲;

第三阶段:决赛(10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决赛分主题演讲和即兴演讲两个环节:主题演讲限时5分钟(须使用PPT辅助演讲),即兴演讲限时3分钟。参加决赛选手主题演讲成绩前六名参加即兴演讲,最终按照主题演讲得分×70%十即兴演讲得分×30%计算总成绩,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其余为优秀奖。

六、报名方式及时间

1.学院推荐:每个学院可推荐1-2名直接进入复赛(以学院为单位注明姓名、性别、学号、联系方式,加盖学院团总支公章,10月12日前报送到团委办公室);

2.网络报名:10月9日前,报名人员编辑消息(姓名、学院、学号、联系方式)发送工作人员刘统(QQ:1971558929);

3.现场报名:10月8日-10月9日,南校区主干道现场报名。

七、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选拔。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选拔参赛人员,确保比赛效果。

2.演讲内容要积极向上,结合实际,紧扣主题,言之有物,有感而发,力求主题突出、内容丰富、事迹生动、文笔流畅,有较强的感染力、号召力和宣传引导作用。演讲稿要求原创,禁止抄袭和网上原文下载。

3.演讲者要求服装整洁、仪表大方,普通话标准。

八、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名,对获得优异成绩者给予表彰奖励,颁发证书和奖品。


2018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