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凝聚力建设行动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20 浏览次数:

    

各单位、各民主党派: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委统一战线工作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统战工作会议、全省高校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教育系统人才荟萃、智力密集等优势,大力支持统战团体及党外知识分子投身凝聚力建设行动,深入挖掘、总结一批先进典型,进一步推动凝聚力建设行动在全省教育系统的深入开展,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统战部关于在全省统一战线开展凝聚力建设行动的工作意见》(豫统2016〕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凝聚力建设行动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对象和名额
    评选表彰的对象为:在职的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归
国留学人员以及统战委员。

民主党派成员由民主党派基层组织负责推荐,其他人员由院系党组织负责推荐。每个民主党派推荐1人,每个院系推荐1人。

二、评选表彰条件

   (一)基本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统一战线工作方针政策,在大是大非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爱岗敬业,在本职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
    (二)业绩条件
    在近年特别是2017年以来以下几个方面取得单一或综合突出业绩:
    1.积极参与创新驱动战略。在承担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创建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实验室、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投身“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等重大战略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
    2.自觉参加创新创业活动。在高校科技园区、孵化器、众创空间建设发展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
    3.主动参加扶贫、助教工作。在科技扶贫、智力扶贫、支援贫困地区或农村地区教育事业、驻村定点扶贫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
    4.着力落实定向服务制度。在全省高校民主党派和党外知识分子开展定向服务活动中做出突出成绩。
    5.认真处理民族宗教事务。在教育援疆、民族团结教育、加强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党的宗教政策宣传教育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
    6.积极参加全省统一战线“凝聚力建设征文” 活动并取得成绩。

 7.全力推动统战事业发展。能够按照《中共河南省委统战部关于在全省统一战线开展凝聚力建设行动的工作意见》要求,统筹谋划,积极作为,充分调动党外人士围绕中心并在全省统一战线凝聚力建设行动方面做出突出成绩。
    三、推荐和评选表彰办法
    党委统战部将在院系及各民主党派推荐的基础上,组织相关人员集中评审,经学校党委研究,确定凝聚力建设行动先进个人10名。并推荐3名参加全省教育系统凝聚力建设行动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

    四、材料填写和报送要求
    各院系及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按照要求,认真挖掘、总结在凝聚力建设行动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个人,填写《437必赢会员中心凝聚力建设先进个人推荐表》(见附件),于2017年11月10日前将纸质和电子文档一并报送至行政楼党委统战部办公室525室。

联系人:赵金燕    电子邮箱:996237448@qq.com

 

 

附件:437必赢会员中心凝聚力建设先进个人推荐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