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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学院骨干教师培育计划​(试行2019)
时间:2020年09月28日 12:04 点击:[]

高层次人才队伍是学院内涵发展的策源地。近年来,在学校人才政策的引导下,我院根据二级学科知识体系属性,顺应国际学科发展趋势,施行学科分类引人策略,取得了较好的引智效果。目前,我院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44人,在专任教师中的比例达70%,初步完成了高层次人才的基础储备。在此背景下,为高效利用学院有限资源,促进一部分教师脱颖而出,早日成为具有较高水平的学科骨干,特制定学院骨干教师培育计划。

一、培养目标

(一)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

(二)担任国家一级专业学会专委会常委及以上人选;

(三)省级以上人才项目获得者;

(四)省级以上科研平台负责人。

二、入选条件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师德高尚,治学严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无违规违纪现象。

(三)我院在编专业教师,年龄45周岁以下,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过去3年主持至少1项国家级科研项目;

2.过去3年主持至少1项省级以上教学研究项目或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教学研究论文;

3.现聘校“太行学者”或“太行青年学者”;

4.过去3年获得过校级教学竞赛一等奖或省级教学竞赛二等奖以上;

5.在国家级专业学会下属专业委员会(包括青年委员会)任委员及以上职务者;

6.过去3年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在中科院分区1区杂志发表至少1篇论文或2区杂志发表至少2篇论文者。

三、年度考核指标

需完成下列任一项年度任务:

(一)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至少1篇2区以上杂志论文(包括接收发表);

(二)获得校教学竞赛一等奖;

(三)市厅级及以上教学或科研平台负责人;

(四)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

(五)以第一发明人获得1项国家发明专利授权;

(六)主持获批至少1项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七)主持获批1项省级及以上教学研究项目;

(八)国家级规划教材编委及以上;

(九)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以上杂志发表教学研究论文1篇。

四、绩效评价

本计划培育周期为五年,骨干教师培育人员规模限额5名(按照条件,宁缺毋滥)。实行动态管理模式,人员不足5名时,定期遴选递补新的成员。培养周期内按要求完成年度任务的教师,在培养周期结束后,可继续参加新的遴选。

年度绩效评估管理标准如下:

(一)完成任1项年度任务者即为合格;

(二)完成2项以上年度任务者为优秀;

(三)对连续2年未完成年度任务者,将中止培养过程。

五、享受的待遇

(一)具有研究生招生资格者,每年优先给予研究生招生指标;

(二)学院每年支持入选骨干教师每人最多参加4次教学和科研会议;

(三)优先给予进修和培训机会;

(四)年度考核优秀者获2万元高峰学科科研经费支持。

公共卫生学院

2019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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