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层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校党字〔2021〕11号)
作者:   更新日期:2021-10-12    访问次数:

中共437必赢会员中心委员会

关于印发《中层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工作方案》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中层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已经学校党委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437必赢会员中心委员会

2021429


 

437必赢会员中心中层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

审计工作方案

 

按照党中央、河南省委和省教育厅关于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有关规定,为了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经济行为的监督,按照学校党委的部署和《437必赢会员中心处级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的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和《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精神,按照“对事业负责、对干部负责”的原则,加强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深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提升经济决策的科学性和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学校的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二、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和主要内容

2019年学校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换届以来,负有经济责任的学校中层领导干部(包括调任、转任、离任等),主持本单位工作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分期分批进行审计。

主要审计内容包括:任职期间对所主管的财经活动依法履行管理职责的情况;重要经济决策程序与效果、效益情况;资产管理情况;本人遵守廉政规定情况(见附件1)。

三、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中层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长:陈建国

副组长:郝红军 朱武凌 郭凯英

员:魏文君 庚  侯建国 高建辉 崔金奇

郗万富 李在科

下设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审计处,负责经济责任审计的具体事务工作。

四、审计方式

根据审计工作实际,由审计处组织审计组(抽调二级单位审计人员,必要时聘请第三方社会审计机构),具体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五、审计工作程序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报学校党委研究确定经济责任被审计人员名单,由党委组织部下达审计委托书,审计处据此实施审计。

(一)准备阶段

1.明确工作职责;

2.学习上级有关经济责任审计的有关文件;

3.开展审前调查;

4.成立审计工作小组,分组开展工作。

(二)实施阶段

1. 编制审计工作实施方案;

2. 对被审计人员送达审计通知书;

3.召开进点会,通报审计工作的要求和具体安排,听取被审计领导干部介绍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对领导干部遵守财经法规和廉政纪律以及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测评;

4.被审计人员按要求提供任期内述职报告(见附件2)及审计通知书列出的相关资料等;

5.审计组按分工进行审计,审查各年的各类财务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

6.采取适当方式组织审计,分清被审计人员本人应负有的管理责任和直接责任;

7. 汇总分析审计结果,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8.征求被审计人员和单位对审计结论的意见。

(三)工作纪律

审计组和审计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实事求是地对被审计人的经济责任作出评价,确保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审计过程中遇有重大情况要及时向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四)结果汇报

审计结果形成后及时报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向学校党委汇报审计结果。

(五)出具审计报告

根据学校党委确认的审计结果,以学校文件的形式出具审计报告。

六、时间范围

主要以本届任期为准,有关重大事项作必要的追溯和延伸审计。

七、计划安排

坚持党政同责、同责同审,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实现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即除学校另有要求的情况外,所有二级单位在任期内原则上进行一次经济责任审计。如学校内部机构设置和中层领导干部岗位设置发生变化,实施计划随之进行动态调整。

第一批:20215--6月,完成第一批任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第二批:20225--6月,完成第二批任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第三批:20235--6月,完成第三批任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第四批:20245--6月,完成第四批任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八、回避制度

为保证审计的公正性和独立性,在办理审计事项时如有以下情形,审计人员需要回避:一是与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主管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二是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经济利益关系的;三是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其他利害关系。

九、问题整改

(一)在校内通报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并将个人审计报告,存入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档案。

(二)在二级单位内部通报审计结果和整改要求,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并将整改结果书面报告审计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清单,逐项销号。

 

附件:1. 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

2. 中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述职报告提纲

 

 

 


 

附件1

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各学院、直属单位及基层党组织有关责任人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是否依法履行经济管理的职责,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

(二)各项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和政务公开制度是否健全、有效;

(三)对学校下拨的各类预算经费、分配的各项基金的管理、使用是否制定本单位的管理实施细则,管理的情况如何,是否科学、有效地保证教学、科研的正常运行;

(四)组织创收(筹措资金)的情况如何,是否存在乱收费等情况;有无规范的创收办法,各项收入是否纳入学校统一管理;有无乱收费、乱集资或截留、私设“小金库”、滥发钱物及公款私存等问题;

(五)应上交学校的资金是否足额上交;

(六)本单位各项收入和支出是否纳入预算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等规定,有无违纪违规和损失浪费问题;

(七)本单位经费使用状况如何,开支是否真实、合法,各项支出的效益如何,科研经费、专项经费的管理情况;

(八)经济决策是否按规定程序进行,效益如何,有无重大失误;

(九)各类资产的管理状况如何,是否安全、完整、保值增值;实验室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是否按照规定执行,使用效益如何,有无长期闲置不用的设备和损失浪费现象,有无丢失、坏损等情况;仪器设备、批量材料的购置是否通过招标等程序;

(十)有无所属产业,产业的效益和经济实体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和盈亏状况如何;

(十一)本单位债权、债务是否清楚,有无纠纷和遗留问题;

(十二)本人是否遵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有无违纪违规问题;

(十三)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二、学校机关部、处、室及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是否依法履行经济管理职责;

(二)各项与本部门管理职能相适应的经济管理制度、政务公开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

(三)经济决策是否按规定的程序进行,效益如何,有无重大失误;对重大支出项目的专项资金是否实行专款专用;

(四)学校预算下拨和分配本单位的办公经费、管理费的管理使用情况;

(五)本单位组织筹集的各类收入是否按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全部纳入学校统一管理;有无私设“小金库”,收受礼金、礼物,滥发钱物,损失浪费及公款私存等问题;

(六)各项支出是否纳入财务管理,是否真实、合法,效益如何;

(七)本单位的各类资产、设备的管理是否符合学校的相关管理规定;

(八)本人是否遵守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有无违纪违规问题;

(九)其他所管理的与经济职责相关的事项;

(十)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三、财务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

除应包括学校机关部、处、室及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外,还包括:

(一)依法履行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情况,在规范校内经济秩序中所起的作用,对学校二级单位财务的管理与监督情况;

(二)学校预算的编制、调整和执行是否符合规定程序,是否科学、规范、有效;

(三)各项收支是否纳入学校统一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规定,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控制、监督支出;

(四)在学校办学经费的筹集、管理中所起的作用,是否逐年增加,各项收入是否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是否做到真实、完整、合法,有无乱收费、截留、挤占、挪用学校收入等问题;

(五)各项支出是否纳入预算管理,是否真实、合法,效益如何,对大额资金的支出有无监督控制措施,效果如何;

(六)资金的运作、管理是否符合规定并安全有效,有无乱设、出借、转让银行账户等问题,现金、支票及有价证券的管理是否符合规定;

(七)债权、债务是否清晰,是否及时清理结算应收和预付款,是否有长期无法清算的债权、债务,是否采取有效的措施,有无具体的处理意见,特别对长期应收、预付款是否督促有关部门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处理;

(八)是否定期与资产、设备管理部门核对账目,督促有关部门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九)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计划是否纳入预算管理,是否配合基建部门做好对基本建设经费的管理,严格按照基本建设会计核算规定执行,是否对工程付款和结算等重要环节加强管理,效果如何;

(十)年度决算、财务报告和有关会计账簿、凭证等会计资料是否完整、真实、合法,并按规定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十一) 对专项资金的管理是否严格,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有无截留、挤占、挪用情况。

四、国有资产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

除应包括学校机关部、处、室及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外,还包括:

(一)各项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有效,资产管理是否到位,资产配置是否科学合理,国有资产是否安全完整、保值增值;

(二)各类招标是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教育部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及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招标文件的制定及招标程序是否规范,有无安排无预算招标项目,有无超预算中标项目,有无未经招标的采购项目。各项招标管理是否科学、规范、有效;

(三)资产处理收入及其他收入是否按规定入账,有无账外账等问题;

(四)所管资产账目登记是否及时、完整,产权是否明晰,是否定期与财务部门核对账目,账账、账实是否相符;

(五)实验室管理、大型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共享平台建设、管理和维护制度是否健全、科学、规范、有效。

五、基本建设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

除应包括学校机关部、处、室及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外,还包括:

(一)基建项目是否纳入计划管理,基建项目投资计划是否报经主管领导和相关部门审批,是否按批准的基建工程项目计划和基建工程投资计划组织开展基本建设工作,有无计划外工程项目和超计划工程项目,有无自行改变原批准建设项目或者扩大建筑面积、提高建设标准等问题;

(二)基建工程项目经费是否落实,筹集情况如何,是否真实、合法;

(三)工程设计、招标、对外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及基建材料物资采购合同等是否符合规定程序,手续是否完备、合法,合同协议的执行情况如何;

(四)设计变更是否按规定程序审批,变更理由是否充分,变更对工程造价增减变化的计算是否准确,施工签证是否真实,是否经过必要的程序;

(五)工程竣工结算是否真实、合法、及时;是否经审计后结算工程款;

(六)基建工程项目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是否符合规定,有无截留、挪用等问题;经费使用效益情况,有无严重超概、预算工程项目和严重延误工期情况,有无损失浪费;竣工项目是否按期交付使用,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六、后勤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

除应包括学校机关部、处、室及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外,还包括:

()对授权管理的财产物资等各类资产状况是否清楚,是否保值增值,有无无偿占用学校资产的情况;

(二)经费的筹集情况如何,是否逐年增加;收入情况如何,是否真实、合法,有无乱收费、乱集资或截留、挤占、挪用学校经费和其他经费的问题;

(三)签订各项协议、合同是否合法合规,执行结果如何,有无损害学校权益的问题;

(四)是否按照规定对所办经济实体进行管理和控制,所办经济实体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及盈亏状况如何;利润分配是否符合规定,能否足额向学校上交有关费用和利润,能否按规定接受审计监督;所属经济实体与外单位签订的重大协议、合同等有无审批手续,是否合法、合规,执行结果如何;

(五)对下属或挂靠单位的管理是否规范、到位、有效;

(六)对后勤财务进行管理的情况;

(七)债权、债务是否清楚,有无纠纷和遗留问题。

七、本科、研究生教学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

除应包括学校机关部、处、室及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外,还应包括:

(一)对所管理的教育事业费中教学、研究生经费是否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效益、效果如何;

(二)教学、研究生经费的分配、使用是否严格按预算执行,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效益如何,有无挤占、挪用及损失浪费等问题;

(三)教学设备的配置是否按规定的程序进行,有无重大失误;

(四)各类教学、教务、招生等方面取得的各类收入是否全部纳入学校统一管理,有无私设银行账户、截留等问题;

(五)对下属单位的管理是否规范、到位、有效。

八、学生工作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

除应包括学校机关部、处、室及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外,还包括:

(一)对所管理和使用的各类专项经费的管理情况如何,是否制定各自相应的学校内部管理办法,管理是否到位、有效;

(二)各类专项经费发放、使用的办法和实施细则是否建立,是否规范有效,学生反映的效果如何;

(三)所管理的各类奖、助学金和其它学生经费的收入是否全部纳入学校统一管理,有无私设银行账户、公款私存等问题;

(四)收取学生的各类费用是否符合规定、并按标准收取,有无乱收费或超标准收费现象,是否全部纳入学校统一管理;

(五)各类专项经费的使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效益、效果如何,有无挤占、挪用及损失浪费等问题;

(六)对下属单位的管理情况,管理是否规范、到位、有效。

九、附属医院党政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经济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

1. 遵守有关经济法律法规情况;

2. 上级部门有关经济工作要求落实情况;

3. 以前年度审计和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况。

(二)重大经济决策制度制订、执行情况和效果

1. 重大经济决策制度制订情况。是否制定重大经济决策制度,对重大经济决策的内容、范围和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是否建立决策失误纠错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2. 重大经济决策程序的执行情况。重大经济决策是否执行民主公开程序;重大经济决策是否经过可行性论证、集体研究、民主科学决策;

3. 重大经济决策的执行效果。重大经济决策事项是否得到有效执行并实现预期目标;对决策事项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是否及时纠正,并落实责任追究制;大额资金支出、对外投资、经济担保、基本建设项目、银行贷款等重大经济事项是否取得成效或造成损失等。重大经济决策事项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情况。

(三)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1. 预算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2. 不相容岗位分离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3. 内部授权审批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4. 业务流程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是否明确各项经济活动流程中的计划、审批、执行监督等环节要求并严格执行;

5. 资产保护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是否建立资产日常管理和定期清查制度,保证资产安全完整;

6. 会计系统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是否建立健全单位会计管理制度,强化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规范会计基础工作;

7. 信息技术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四)预算管理情况

1. 全面预算管理实行情况;

2. 预算编制、审批、调整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3. 预算执行情况。是否违规设立、扩大收费项目,是否滞留、截留、挪用上缴财政收入;是否扩大范围、提高开支标准,是否存在无预算、超预算开支;

4. 遵守“三公经费”管理规定情况;

5. 决算编制情况;

6. 预算执行结果的分析和考核情况。

(五)财务收支管理情况

1. 任期内各年度收入、支出、结余情况;

2. 成本核算与控制情况;

3. 专项经费使用管理情况;

4. 票据使用的规范性;

5. 国家物价政策执行情况;

6. 国家和医院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执行情况。

(六)资产保值增值情况

1. 任期内各年度资产、负债、净资产情况;

2. 货币

 

[1] [2]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