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2018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人选进行考核的通知》(教办高〔2022〕39号)规定,必赢官网于近期开展相关人员的考核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3年度-2018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人选。
二、考核内容
2013年度-2017年度的青年骨干教师:总结培养至今取得的成果,填报成果汇总表(附件1)。
2018年度青年骨干教师:在3年培养期内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与资助项目有关的成果。
三、提交材料
(一)2013年度-2017年度的青年骨干教师:
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成果汇总表1份(含电子版,见附件1)。
(二)2018年度青年骨干教师
1.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成果汇总表1份(含电子版,见附件1);
2.《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考核报告》10份(含电子版,见附件2);
3.培养期间取得项目相关的成果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包括:科研项目立项/结项证书、获奖情况;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检索、全文、刊载杂志封面及目录;著作、教材封面及目录。
四、考核汇报
学校组织召开考核汇报会,2018年度青年骨干教师围绕考核内容、目标任务制作PPT并进行8-10分钟汇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尚未完成的目标任务须做出明确的解释。专家通过听取汇报、审议材料、现场答辩等方式进行评议和考核。
以上材料纸质版请于3月7日17:00之前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勤政楼216房间),电子版发送师资科邮箱。
五、其他要求
1.2013年度-2018年度的青年骨干教师根据省教育厅要求须填报成果汇总表,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与培养项目有关的成果,骨干教师所取得的人才荣誉表彰、省级以上教学科研项目及奖励、论文论著、科研经费、科研转化教学方面成果等,所填成果均须附支撑材料。
2.按照省教育厅通知,青年骨干教师完成培养期目标,达到考核标准的人选颁发“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证书;考评特别优秀的青年骨干教师,将在课程、教改、教学创新大赛等项目中予以倾斜支持;未完成培养计划目标者,考核为不合格。
3.考核不合格者和违反道德规范、弄虚作假经调查核实后,将追回拨付经费。
联 系 人:李一光 潘翠云 朱超群
联系电话:3029007
邮箱:shizike@163.com
人事处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