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及所属有关职工: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9年度教师系列和工艺美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教人[2009]701号)等文件及《437必赢会员中心关于开展2009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为确保今年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个人准备申报材料时间:10月21-25日
2.部门审核材料时间:10月26-27日
3.个人到人事处确认报名信息并交纳有关费用时间:10月26-27日
4.个人到人事处报送材料时间:10月28-30日
5.资格审查时间:10月28-30日
6.材料公开展示时间:11月2-4日
7.业绩量化时间:11月5-6日
8.业绩量化成绩公示时间:11月7-9日
9.初评、中评时间:11月10-18日
二、材料报送
1.报送时间
(1)28日上午:药学院、护理学院、管理学院、检验系
(2)28日下午:心理系、公卫系、外语系、社科部
(3)29日上午:基础医学院
(4)29日下午:生科系、体育部、三全学院
(5)30日上午:各临床学院、其它部门
2.报送内容
(1)个人和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到人事处网页“文件下载”栏下载)一式3份(人事处1份,单位1份,个人1份)。
(2)申报人员填写《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使用《职称管理信息系统》个人申报版软件输录打印的《简表》一式2份(此软件可在河南职称网上下载http://www.hnzc.gov.cn。其中,主管单位填写“河南省教育厅”,代码为“19018”。单位名称填写“437必赢会员中心”,代码为“19018007”)及电子文本。《简表》中“任现职以来发表出版的本专业代表性论文”部分,如果论文篇数超过10篇,需标注“共?篇”,另附未填写的论文清单并由个人签字。《简表》和《评审表》填写规范请参照“简表填写模板、评审表填写模板”(人事处网页可下载)。
(3)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申报高校教师职务同时提交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4)第一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符合申报要求的最高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校级以上荣誉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属于补发、换发的毕业证须同时提交学籍档案;毕业证丢失的,应有出具查档证明并提交人事档案。申报破格及其它有年龄要求者交验正式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5)外语(含古汉语)考试成绩通知书、外语考试合格证、免试审批表原件、符合外语免试条件且不需办理免试审批手续的相关证件原件或经审核后的复印件(无外语要求的系列除外)。
(6)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
(7)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外语论文需附全文翻译件)、著作原件(不能证明本人所编写字数的,需由出版社出具的字数证明)。申报系列有论文鉴定要求的,申报人须指定论文鉴定篇目。
(8)申报教师职务每人提交1章教案,实验师提交2份实验教案(复印件需加盖教务处公章);申报教师职务者,同时提供教学日历、课表、或相关单位出具的教学任务证明。
(9)一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其中2张粘贴在《评审表》上)。
(10)申报系列评审条件中所要求的其它材料、证明,以及其它代表申报人学术、科技水平的材料原件。
三、相关要求
1.材料经部门审查后由个人报送学校人事处。
2.材料公开展示期间不再接收补充材料。
3.未经公开展示的业绩材料不进行量化。
4.申报材料要整理规范,按照简表填写顺序排序并编号(论文需编号并标注所在页码,论文和著作的字数要核准填写)。
5.根据上级通知,从2010年开始,全省不再进行硕士研究生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工作,请有关人员按规定参加相应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6.其它相关事宜请按照《437必赢会员中心关于开展2009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校人[2009]7号)、《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豫人社[2009] 273号)等文件执行。
四、监督电话
监察室:0373-3029443;人事处:0373-3831719。
在申报材料过程中,如有疑问,请与人事处师资科联系。联系电话:3029007 。
人事处
二����九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