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及所属有关职工:
11月7-9日我们对2009年晋升中级职称人员的业绩量化结果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经个人反映,有关部门复核,部分人员业绩量化成绩需作更改,现将更改情况说明如下:
于 洁:加1.5分;
卫永霞:加2分;
王 晓:加1分;
王 燕:加1分;
王开伟:加9分;
王桂霞:加4分;
仝士栋:加13分;
刘 洋:加2分;
孙爱平:加1.5分;
宋元明:加7分。
张大伟:加0.5分;
张忠新:加1分;
李 强:加1分;
崔莉萍:加2.5分;
曹兴�h:加0.5分。
复核详细情况可到人事处查阅相关部门提供的量化证明材料。
复核后的业绩量化成绩请见附件。
人事处
二����九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