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30

学校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工作的通知》(教办科技〔2019〕481号)要求,做好必赢官网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范围

本次备案范围为: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以下简称教育移动应用,教育APP),不包括公众号、服务号和小程序。教育移动应用(教育APP)是指以教职工、学生、家长为主要用户,以教育、学习为主要应用场景,服务于学校教学与管理、学生学习与生活以及家校互动等方面的互联网移动应用。

教育移动应用的备案分为提供者备案和使用者备案。其中,使用者自主开发(包括委托第三方公司开发),服务于本单位且不对外单位提供服务的教育应用,除提交使用者备案外,还需同时提交提供者备案信息。

二、工作内容

各单位应安排专人负责此次备案工作,全面掌握和梳理本单位使用和提供的教育移动应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开发谁负责、谁选用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备案,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使用者备案

各单位梳理本单位使用的移动应用,填写并上报教育移动应用使用者备案信息表,完成使用者备案。

2、提供者备案

(1)各单位所使用的教育移动应用,其提供者为校外机构的,由各单位通知该应用提供商按照教育部要求,自行进行提供者备案。

(2)各单位所使用的教育移动应用为自行开发的(即自主开发或者委托第三方公司或者个人开发,应用属于学校),应填写并上报教育移动应用提供者备案信息表。

按照要求,作为教育移动应用提供者的单位,还需完成ICP备案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备案工作。

三、时间安排

(一)2019年12月27日—2019年12月30日

各单位对本单位使用和提供的教育移动应用进行自查,按照使用者和提供者将本单位的教育移动应用进行分类,根据分类结果填写《教育移动应用使用者备案信息表》(附件1)或者《教育移动应用提供者备案信息表》(附件2),并填写《教育移动应用备案工作联系人》(附件3),于12月30日下午5:00之前将信息表纸质版(需经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网络与信息中心办公室(图书馆5楼),电子版发送至xxglk@xxmu.edu.cn。不涉及此类应用的单位无需报送。

(二)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月31日

属于教育移动应用提供者的单位,应在1月31日前完成此应用的ICP备案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备案工作,并及时在备案平台上传,更新有关信息。2020年2月1日起,未完成备案工作的教育移动应用将被撤销,并予以通报。

(三)2020年2月1日至长期

1.教育移动应用备案工作将纳入常态管理,对未完成教育移动应用ICP备案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备案的单位,网络与信息中心将不再提供虚拟服务器和开放外网权限等网络服务,直至完成备案工作。

2.对已完成备案的教育移动应用提供者和使用者,实行动态更新机制。各单位作为教育移动应用提供者或使用者,如备案信息发生变化,应在10个工作日内及时向网络与信息中心上报,进行备案信息更新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备案工作,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保证备案工作按期进行。

2.各单位如在备案工作中遇到问题,请与网络与信息中心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3029105,联系人:张老师。

 

 

网络与信息中心

2019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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