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报告厅使用公告

发布时间:2010-01-31

 

第一报告厅是学校用于重要会议、学术交流等大型活动的公共场所,为确保第一报告厅的正常、安全、有序的使用,特定公告。

一、使用单位需填写使用登记表,负责人或联系人须在现场,保持手机畅通。

二、报告厅优先保证学校大型会议、重要活动的使用,与各单位预约发生冲突时请另调时间。

三、报告厅严禁私接灯光等大功率用电设备,严禁擅自动用调音等电子设备,严禁抽烟、吐痰、乱扔杂物,不准悬挂气球、彩带等装饰物,电子屏前不准悬挂字幅。

四、使用单位须事先提供详细的活动议程和播放内容,负责打扫卫生的开支。

 

附件:第一报告厅使用登记表.doc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二0一一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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