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关于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2008年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08]22号),2008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的申报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立项规模
后期资助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三种:
重大项目是指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可望取得具有重大学术价值的标志性成果。
重点项目是指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
一般项目是指具有显著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
二、申报条件
1.重大项目的申报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重点项目的申报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般项目申请者须具有博士学位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申报项目必须已完成研究任务70%以上,申报时须提供已完成研究工作的书稿(或非纸质)成果。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可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1)得到过任何单位或部门研究资助和出版资助的;
(2)与出版社签订过出版合同的;
(3)申请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的。
三、申报材料要求及时间
1.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一式7份(含1份原件),所申报的课题已完成研究工作的书稿(或非纸制)成果6套。统一用A4纸印制。
2.申报材料请于4月8日前报送科技处
联系人:雒国胜 3029019
附件:1、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
2、2008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一览表
科技处
二 OO 八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