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新乡医学科研专项奖励办法(修订稿)》(校科外【 2010 】 1 号)和科技管理相关规定,近期组织科技成果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登记范围
凡以“437必赢会员中心”为完成单位,于 2011 年度发表的科研论文、获得的科研成果奖励、出版的学术专著、授权的专利等科技成果均可进行登记。与外单位合作完成的成果,须冠有“437必赢会员中心”字样及必赢官网参加者的姓名。
二、登记程序
通过科研管理系统进行登记,具体要求如下:
1 、以部门为单位统一组织成果登记,初审登记成果;
2 、登记一律采用科研管理系统进行,具体流程为:个人进行系统登记―部门审核―汇总审核结果―报送科技处审核―登记完成。
3 、无系统管理员的部门可不进行系统初审,但须对汇总成果进行初审。
4 、报送材料:汇总表 1 份、成果网上信息电子版 1 份(一般论文提供期刊网收录检索页、 SCI 、 EI 等论文提供收录证明原件、专利提供授权证书复印件、获奖成果如未通过学校科技处申报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学术专著提供原件),科研论文如因时间关系未上网,须提供原件。
三、时间要求
各单位应于 2011 年 12 月 15 日前,完成本部门登记成果初审工作,并将有关材料报送科技处成果科。
四、其他事宜
今后,科技成果专项奖励、职称评审量化、项目申报、目标管理等评审活动均依据科研管理系统登记信息,未录入系统的按未登记处理,不予奖励、不计入单位或个人科研业绩。
附:科技成果登记汇总表
联系电话: 3029019
科技处
2011 年11 月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