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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社会发展领域)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23日 00:00发布人: 来源: 浏览次数:

学校各有关单位:

接河南省科技厅通知,根据《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河南省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财务验收工作细则》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级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现就2019年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社会发展领域)项目结项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2014年及以后年度立项且未完成验收的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社会发展领域)项目。其中,2014-2016年度立项的项目,明年起不再受理。

二、结项程序

1. 项目负责人登录“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在线填报结项材料,并上传附件材料。

2. 按照《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河南省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财务验收工作细则》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级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项目结项原则上采取委托结项的形式进行。对于高等院校承担的项目,由高等院校协调院系组织结项并出具专家意见,通过后经主管部门报送至省科技厅。

3. 项目负责人登录“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上传专家意见,承担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无问题后提交至省科技厅。

4. 纸质材料由系统生成的PDF文档进行打印(一式三份),承担单位、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由主管部门统一报送至省科技厅社会发展科技处审核。

三、结项材料报送要求

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 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总结报告;

2. 专家出具的结项意见(要求外单位、同专业、副高以上职称,原则上不少于5位);

3. 对于项目参加人员与申请时发生变动的,需要由主管部门出具情况说明;

4. 项目申请书、立项通知复印件;

5. 科技报告收录证书复印件(2016年及以后立项项目必须提供);

6. 能够证明项目实施完成的附件材料,包括项目研究(咨询)报告、发表论文、申请专利、证明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新装置等其它证明材料等。

7. 财务结项要求请参照《河南省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财务验收工作细则》。

8. 材料要求书籍式装订,不得使用文件夹装订,书脊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及承担单位。

四、重要事项变更申请

1. 人员变更。项目因研究工作需对参加人员进行变更的,应提前填写《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社会发展领域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报送科技处审批后方可办理结项;其变更申请表由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附于纸质结项材料中报送省科技厅社会发展处备案。项目组成员变更(含新加入和去掉的)原则上不超过三人,新加入课题组成员原则上在原课题组成员后依次顺延。

2. 项目延期。项目因研究工作需要延期结项的,应提前填写《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社会发展领域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由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附于纸质结项材料中报送省科技厅社会发展处备案,延期最长不超过一年。

五、项目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结项

1. 未按要求提交结项材料或提交的材料不符合结项要求的,暂缓结项。

2. 擅自更改《项目申请书》相关内容(包括研究目标、研究内容、负责人、参加人员等)的,不予结项。

3. 在结项过程中弄虚作假、伪造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其项目结项资格。

六、省厅联系方式

社会发展科技处:0371-65958021

网络技术支持:0371-65831885

七、材料报送:

项目负责人需按要求将纸质结项材料一式四份报送院(系、部)科研管理部门,所在院部审核汇总后于2019年5月10日前统一报送学校科技处513房间(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yc@hactcm.edu.cn),科技处协调院系组织结项并出具专家意见,通过后经主管部门报送至省科技厅。

联系人:倪天军、史绯绯,电话:0373-3831859,邮箱:kjc@xxmu.edu.cn

科技处

2019年3月20日

附件: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社会发展领域)项目结项材料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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