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上午,学院党委组织召开了2024年第6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专题学习党的廉洁纪律和群众纪律。学院党委委员、支部书记、科级干部参加学习,学院党委书记白剑波主持学习并讲话。
会上,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四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不断增强广大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副院长杨波领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第八章《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和第九章《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并组织与会人员集体学习《437必赢会员中心师生文明行为规范手册》。学习后,大家进行了热烈的发言讨论。
学院副院长杨波表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党的纪律建设的基础性法规和遵规守纪的行为准则,“学纪”是基础。全面深入学习是一项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知纪”是前提。要切实理解和把握党规党纪的实质和内在要求。“明纪”是根本。作为高校教师,在科研活动中要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严禁出现买卖论文、数据不够真实等学术不端行为。要尊重知识产权,杜绝急功近利的等浮躁现象。同时要做好自身的廉洁自律,以身作则,自觉抵制社会的不正之风,为学生做好表率。
职工第三党支部书记赵伟栋表示,作为一名党员要严守党的纪律,主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要下功夫见成效。要把党的纪律不折不扣地落实到具体的工作中,始终保持遵规守纪、清正廉洁的政治品格。用纪律管住自己、管住身边的人,以过硬的政治本领、严明的政治纪律、精湛的业务能力,高质量地完成新时代赋予党员干部的历史使命。要始终把遵守党的纪律贯穿于生活和工作中,不搞变通、不讲条件、不打折扣、不走过场,切实把党的纪律转化为生活习惯和行动自觉。要把纪律教育融入日常、做在经常,不断增强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
临床检验仪器学教研室主任张轶表示,通过《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的专题学习和教育案例的学习,引导我们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切实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作为一名党员,要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带头遵守党规党纪,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有担当,坚持立德树人,在培育德技双馨医学良才上展现自己的力量,为建设高水平医科大学,为推动高等医学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最后,学院党委书记白剑波作总结讲话。他指出,清正廉洁是我们党的政治本色,自觉遵守廉洁纪律是共产党员的基本底线。新修订的《条例》聚焦廉洁监督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充实明确了违纪情形,为党员干部划出了底线、标明了红线。群众纪律是党的性质和宗旨最生动的体现,也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之一。新修订的《条例》“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规定,每条每项都事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分量很重、指向明确。
关于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他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深刻认识廉洁纪律及群众纪律的重要性,这要求我们从自身做起,恪守廉洁自律的原则。作为学院的党员干部,我们应时刻铭记初心使命,切实为群众及广大师生办实事、做好事,将群众纪律真正贯彻到日常行动之中。二是要以案为鉴,切实将案例分析转化为改进作风的实际行动,确保以案促改工作落到实处。三是要学以致用,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成效。通过不断学习,清除内心深处的思想尘埃和错误观念,以崭新的姿态投入到实际工作中,展现全新的工作风貌。四是应坚持常态化运用《条例》和党规党纪规范自身行为,时刻保持对党纪国法的敬畏之心,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