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外教学站:
目前,我院已按照各地市实际录取考生比例分配了“369人才工程”学生指标,请各站点按照河南省卫计委《关于印发2016年度基层卫生人才专项在职学历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卫科教【2016】33号)精神组织录取工作。
录取为“369人才工程”的专升本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全省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及乡镇卫生院(含村卫生室)具有专科以上学历、从事医学类(护理学、药学除外)专业的在职人员。
2. 参加全国成人统一考试,原则上按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外,要参考学生综合素质。
3. 学生填写“369人才工程”申请表,经审查合格。
特此通知。
437必赢会员中心继续教育学院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