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9-24浏览次数:
各学院、书院:
根据《437必赢会员中心劳动教育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现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劳动实践学时认定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认定对象及时间
认定对象:全日制本科生2021-2023级学生
认定时间:10月8日-10月12日
二、认定程序
(一)请各学院、书院汇总整理劳动实践学时认定一览表,同时纸质版需各学院、书院签字盖章。
(二)请教学信息部依据认定时间开展认定工作,组织各组组长主动与所在学院、书院联系,收取电子版及纸质版劳动实践学时认定一览表(附件1)。
(三)各组组长及时与教学信息部负责同学预约具体认定时间及地点,请教学信息部负责同学有序安排各学院、书院认定工作。
三、认定要求
(一)劳动学时按实践教学课时进行量化,每学期至少完成18学时劳动量,获得0.5学分。劳动学时在17个学时以下的,学分为0;学时在18~35个学时的,学分为0.5。
(二)第一学期劳动时长未满18学时,且第二学期劳动时长满36学时者,可提交第一学期劳动学时补修认定汇总表(附件二)纸质版,要求各学院、书院统计补修名单后,由各组组长交至教学信息部。
(三)具体认定时间以与教学信息部预约时间为准。
(四)电子版和纸质版劳动实践学时认定一览表信息与教学信息部各组组长收集的劳动记分册数量一致,时长一致。
(五)及时收取与发放劳动记分册,如有丢失无法进行补办。
附件1:XX学院、书院劳动实践学时认定一览表.xlsx
附件2:补修劳动实践时长认定汇总表.xlsx
教务部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