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级普通本科生申请修读双学位教育专业的通知

时间:2019-08-26浏览次数:

 

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的通知》(教研〔2016135号)和《437必赢会员中心学生管理规定》(校〔2017〕47号)文件有关精神,现将学生申请修读双学位教育专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收专业

序号

专业名称

授予学位

开办学院

1

2

3

应用心理学

英语

公共事业管理

理学学士

文学学士

管理学学士

心理学院

外语学院

管理学院

 

二、申请对象与条件

(一)申请对象:全日制普通本科2018级学生。

(二)申请条件:

1、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学有余力;

2入校以来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达2.5以上,学生成绩可到教务网络管理系统查看(具体算法:<+>÷2,①代表公共课/必修课获得平均学分绩点,②代表专业基础课/必修课获得平均学分绩点;或者到第三教学楼自助打印设备查询)

3、无补考记录;

4、无学籍处理和纪律处分记录。

三、各学院接收人数和报名

各学院根据教学资源接收双学位报名人数:外语学院原则上接收双学位学生不超过60人;心理学院原则上接收双学位学生不超过45人;管理学院对报名双学位学生人数不限制。

(一)报名:申请修读双学位教育专业的学生,向所在学院统一报名,报名表826日下午交于教务处学籍学位管理科(行政楼103房间)。

(二)审核:827日,教务处将符合报名资格的学生名单发放至各学院,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并公布名单。

 

四、学费

凡经录取的学生第三学期第一周到申读专业所在学院办理注册手续,并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学费按学分收取, 英语专业、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每学分70元,应用心理学专业每学分75元。对于中途放弃或取消修读双学位教育专业资格者,退还未开课程学费。

五、学位授予

1、学生修读双学位教育专业,应在主修专业规定的标准学制内完成;

2、双学位教育专业课程总学分为55-60学分;

3、修读双学位教育专业的学生,必须获得主修专业的学士学位,修读完双学位教育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达到双学位教育专业学士学位授予条件,方可颁发双学位教育专业的学位证书。

六、教学组织

双学位教育专业录取人数达应达30人以上,单独编班组织教学,上课时间一般安排在双休日。

七、其它

1、学生在校期间只能申报1个双学位教育专业,并且不能选择修读与主修专业相同学位类别的专业。在报名时可以选择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根据择优录取的原则,如第一志愿已录取满,则分配到第二志愿。

2、学生在修读双学位教育期间,如中途自动放弃,双学位修读的课程学分可换算为主修专业的选修课学分。

 2018级双学位报名汇总表.xlsx

 

                                    教务处

                               2019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