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工作量的通知

时间:2013-08-28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教学管理,提升教学质量,提高教师(实验人员)教学积极性,经研究,决定统计本科、专科、研究生、成人教育的理论、实验教学工作量,对学业导师指导本科生学业规划、教师指导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学校教学督导组成员的教学督导工作、教师指导完成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等进行工作量的量化,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从基层科室开始,层层把关,认真核对教学工作量。科室初步统计后,教研室主任核对,核对无误后签字盖章报院(系、部)核对,院(系、部)领导审核无误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院(系、部)院长(主任)签字盖章,报教务处教务科,教务处核对无误后,对全校教师教学工作量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存档备案。

二、严格按照教学日历进行工作量统计,如有变动请出具证明,要有科室主任和院系负责人签字(盖章)。

三、请各院(系、部)自2013828日启动此次教学工作量统计工作。

四、请各院(系、部)于913日前将公示无异议的结果报教务处教务科。

 

 

附件: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工作量统计表.xls 

                                                         

2013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