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第一教学周听课安排

时间:2015-02-27浏览次数:

 

一、听课分组:

序号

院(系、部)

接受听课院(系、部)

第一组

基础医学院

药学院

第二组

药学院

基础医学院

第三组

医学检验学院

公共卫生学院

第四组

公共卫生学院

法医学系

第五组

法医学系

护理学院

第六组

生物医学工程学院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第七组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生物医学工程学院

第八组

心理学系

外国语言学系

第九组

外国语言学系

心理学系

第十组

管理学院

社科部

第十一组

社科部

管理学院

第十二组

护理学院

医学检验学院

二、听课课程:(见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

三、听课要求

    1.听课院系部老师要提前10分钟进入教室,每次听课不少于1学时,各院(系、部)院长(主任)、书记及教学管理人员4学时以上。

    2.听课院系部老师在听课过程中要填写《听课记录本》,听课后及时与授课教师交换意见。课后应听取学生对课程内容、教师讲课水平、教材及学校管理等方面的反映。

    3. 听课老师在听课的基础上,应针对听课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第一周听课结束后由各组汇总,于第二教学周周二(2015年3月10日下午下班前)并报至教务处教务科。

教务处

201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