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届学生提前补考和重修考试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07-01浏览次数:

 

各有关院(系、部):

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2015届学生提前补考和重修课程同时进行。为做好本次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5734日(技能考核3日上午)。

二、考试地点

校本部第三教学楼。

三、要求

(一)各有关院(系、部)安排专人负责组织本部门承担课程的补考工作。负责监印本部门所承担课程的补考试卷,每门课程要求有适量备用试卷,

(二)所有考试课时间均为120分钟,考查课时间为60分钟,各教研室以此确定题量及试题难度。

(三)各有关院(系)要提前做好学生的考前教育工作,严肃考风考纪,杜绝作弊现象发生。

  (四)考试结束后,有关院(系、部)直接将试卷收回阅改。阅卷工作要严格标准,不徇私情。补考和重修成绩必须分开汇总,并标注清楚。

  (五)各有关院(系、部)务必于76日前将成绩报送教务处学籍学位管理科,所报成绩均应由教研室主任及院、系、部领导签字后加盖院(系、部)公章。

 

附件:2015届学生提前补考和重修考试安排.xls 

 

教务处

2015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