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6-18浏览次数:
各有关部门:
依据《437必赢会员中心学分制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从即日起安排本科2010级五年制和2011级四年制毕业生有关课程的重修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修申请时间
6月18日至6月19日到所在院系和开课部门登记盖章;
6月19日到教务处教务科或实践教学科审核学分;
6月24日至6月26日到财务处校内结算中心缴纳费用并将重修申请表交于教务处学籍学位管理科。
二、重修申请流程
学生办理重修手续,需认真填写《437必赢会员中心课程重修申请表》。参加重修的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申请表内各项手续,经所在院系和开课部门批准后,到教务处教务科或实践教学科核实重修学分,并到财务处缴纳重修费。经教务处审核后,将公布审核通过的重修学生名单。未办理重修手续的,不得重修。
三、重修课程范围
可申请重修在校期间所有不合格或重修不合格的必修课程,及不合格的选修课程。
四、重修课程的考核及成绩记载
1、重修课程的考核随下学期补考进行,单独设立考场。若重修课程考核不合格,不再安排补考。
2、重修学生的考核试卷由开课部门存档,并在试卷上注明“重修”字样。
3、重修考核合格的课程,按实得成绩记分,换算学分绩点,并给予学分。
4、出科考核学分按实习满一周可修读1学分计算。
注:
1、2015届毕业生需重修学生名单可到教务处学籍学位管理科查询。
2、437必赢会员中心课程重修申请表请到教务处网站下载。
重修申请表(必修课和任选课使用).doc重修申请表(实习出科考核使用).doc
437必赢会员中心教务处
201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