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课程重修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09-22浏览次数:

 

各有关部门:

    依据《437必赢会员中心学分制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从即日起安排本科2011级、2012级、2013级(除专升本)和2014级有关课程的重修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修申请时间

922日至924日到所在院系和开课部门登记盖章;

925日到教务处教务科审核学分和重修资格审查;

928日至930日到财务处校内结算中心缴纳费用并将重修申请表(一式四份)交于教务处学籍学位管理科。

二、重修申请流程

学生办理重修手续,需认真填写《437必赢会员中心课程重修申请表》。学生应查阅有关课程的课程表,结合本专业目前课程安排实际情况,合理选择重修课程听课时间。参加重修的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申请表内各项手续,经所在院系和开课部门批准后,到教务处教务科核实重修学分,并到财务处缴纳重修费。经教务处审核后,将公布审核通过的重修学生名单。未办理重修手续的,不得重修。

三、重修课程范围

1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初修成绩<50分的必修课程;

2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补考不合格的必修课程;

3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开设的选修课,如考核不合格,可申请重修,也可另选其他课程。

4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不合格或重修不合格的必修课程。

5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不合格或重修不合格的必修课程。

62016届毕业生可申请重修在校期间所有不合格或重修不合格的必修课程,及不合格的选修课程。

四、教学要求

1、批准重修课程的学生,必须按时到堂听课,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旷课。凡不能正常跟班上课者,须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

2、批准重修课程的学生,必须根据课程大纲和任课教师要求,按时完成有关作业、实验等,参加考核成绩合格者方可取得该课程学分。学生缺课累计超过该门课程教学时数三分之一,或者缺交作业(包括习题或实验报告)的次数超过该门课程作业总数三分之一,或者该门课程实验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本课程的理论考核。

五、重修课程的考核及成绩记载

1、重修课程的考核随下学期补考进行,单独设立考场。若重修课程考核不合格,不再安排补考。

2、重修学生的考核试卷由开课部门存档,并在试卷上注明“重修”字样。

3、重修考核合格的课程,按实得成绩记分,换算学分绩点,并给予学分。

六、转学及转专业学生有关课程的修读

1批准转入必赢官网的转学生,必须修读转入专业所有必修课程,申请方法同重修手续办理;

2办理转专业的学生,必须修读转入专业所有必修课程,申请方法同重修手续办理。

注:

1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需重修学生名单和437必赢会员中心课程重修申请表请到教务处网页下载。

2请各位同学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查询入学以来所有课程成绩,按照重修课程范围中的规定,如成绩有不合格、缺考、舞弊或无该门课程者,均可申请重修,申请手续相同。

重修申请表(必修课和任选课使用).doc

 

437必赢会员中心教务处

2015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