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转专业考试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9-07浏览次数:

    根据《437必赢会员中心学生转学与转专业管理办法》(校发〔201540号)文件精神,现将本次转专业考试工作办法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691010:0011:30

二、考试对象

2015级普通本科申请转专业的学生。

三、组织程序

1.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参加转专业考试,考试成绩以百分制计。转专业综合成绩由第一学年必修课平均成绩和转专业考试成绩综合评定。

转专业综合成绩=第一学年平均成绩×0.6 + 转专业考试成绩×0.4

2.教务处于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第4周公布考试成绩及综合评定成绩。

3.教务处根据各院系上报接收计划和转专业综合评定成绩,最终确定拟转专业学生名单。若申请转入的学生数超出计划接收数,则按综合评定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转专业学生名单。在报主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审核批准后,将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4.经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必须于规定时间内到教务处办理学籍异动手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转专业学生需留至2016年级学习:

14年制专业转5年制专业的学生;

2)非临床医学专业转临床医学专业的学生。

5.转入新专业的学生按转入专业标准收费并执行新专业的培养计划,相同课程的公共必修、选修课程的学分可相互抵认,所缺的专业课程必须补修,在原专业修得的专业课程学分可作为相关选修课认定。

 

 

教务处

2016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