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10-25浏览次数:
各院(系、部):
为进一步加强素质教育,充分利用实验室资源,促进实验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鼓励和支持广大师生在课余时间开展开放式实验教学、科研及其它社会活动。根据《437必赢会员中心教学实验室管理规定》(校教【2014】26号)的规定,决定继续开展实验室开放工作。实验室开放经费由所在院(系、部)从实验材料经费支出。实验室开放学时数计入教学工作量,实验室开放程度将作为院(系、部)评选先进教学单位的条件之一。
请各院(系、部)于2016年10月31日前将本学期有条件开放的实验项目(在教务处网页下载专区下载“实验室开放项目审批表”)报教务处实验室管理科备案。
联系人:董艳臣
电 话:0373-3029134
邮 箱:sysglk@xxmu.edu.cn
附件1 实验室开放项目审批表.doc
附件2 实验室开放汇总表.xls
实验室管理科
2016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