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申预试讲安排的通知

时间:2023-08-28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为发挥好课堂教学的人才培养主渠道、主阵地、主战场作用,把好教师任课资格和质量关,进一步规范预试讲工作,安排如下:

一、新入职教师预试讲

新入职教师预试讲由教务处集中组织,每学期集中组织2,时间分别为学期初和学期末。学院报送材料时间为每学期第1/16周,第2/17周集中组织预试讲。参加人员由指导教师、教研室(系、实验室)、学院、校教学督导组、人事处、教务处等人员组成。

新入职教师必须通过学院预试讲方可参加学校预试讲,学校预试讲通过后可承担教学任务。

二、非新入职教师预试讲

非新入职教师预试讲由各学院集中组织,必须安排在正式上课1个月前进行,参加人员由学院自定。

三、注意事项

各学院需在规定时间将新入职教师预试讲名单(见附件1)、学院签字盖章后的预试讲审批表、预试讲教案和课件报送至教务科。

教务部

2023年8月28日

附件1:新入职教师预试讲名单.xlsx

附件2:437必赢会员中心预试讲制度【修订】.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