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按照《关于推选河南省教育系统廉政专题研究项目评审专家的通知》要求,现面向全校开展河南省教育系统廉政专题研究项目评审专家的推荐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推荐原则与对象
(一)推选原则
坚持政治坚定、德才兼备;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坚持推荐、审核相结合。
(二)推荐对象
长期开展廉政理论研究、从事纪检监察业务工作的专家学者。推荐人数:3人。
二、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中共党员,政治坚定,对党忠诚,作风正派,遵纪守法,严于律己,保密意识强,身体健康。
(二)业务条件
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副教授及以上职称,3年以上工作经历,熟悉纪检监察业务工作,有丰富的廉政理论研究经验,主持过国家、省级课题,发表过中文核心期刊论文。
三、推荐步骤
(一)单位推荐
学校各部门和基层党组织接到通知后,充分宣传发动,广泛动员参与,组织人员报名。个人报名后,由所在单位进行审核、推荐,确定推荐人员名单,将《廉政专题研究项目评审专家推荐审批表》 《廉政专题研究项目评审专家推荐汇总表》于6月21日18:00前报送校纪委第三纪检监察室。联系人:徐超,联系电话:3831442。
(二)资格审查
在单位推荐的基础上,校纪委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后原则上按照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分配的人数比例,确定最终推荐名单。
中共437必赢会员中心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