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学校纪委在办理省委巡视“回头看”移交的问题线索过程中,发现学校个别单位存在业绩奖励性绩效分配不公示、业绩奖励性绩效分配结余额管理和使用不当等问题。为进一步规范绩效分配工作,充分发挥绩效考核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业绩奖励性绩效分配专项清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学校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要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对照国家和学校关于绩效分配的有关规定要求,重点清查2020年以前(含2020年),在业绩奖励性绩效分配过程中是否存在没有经过党政联席会会议研究、没有公开公示的问题;是否存在制度不健全、监管不到位的问题;是否存在以发放个人绩效名义提留本单位业绩奖励性绩效,用于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餐饮招待等问题;目前是否存在业绩奖励性绩效结余的情况。同时,要坚持问题导向,优化内部管理,健全完善制度,强化制度执行,规范权力运行。
二、切实抓好整改提高。学校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要针对查找的问题,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深入对照反思,剖析问题根源,列出整改清单,细化整改措施,着力改进提高,真正实现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对于业绩奖励性绩效仍有结余的单位,请于2021年12月15日前将结余全部上交学校财务处。
三、加强督导检查。校纪委将对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开展业绩奖励性绩效分配自查整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按照要求开展自查整改且已整改到位的,不予追究责任;对不按要求进行自查整改的,发现一起,严肃处理一起,确保专项清查工作取得实效。
请各部门、各二级学院于12月17日前报送自查自纠情况报告,纸质版盖章后报送至校纪委第三纪检监察室(办公楼428房间),电子版发送至邮箱:052134@xxmu.edu.cn,联系人:徐超,联系电话:3831442。
校纪委
202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