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评教、评学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9-12 来源:教务部 点击数:

各学院(书院):

为进一步加强教风、学风建设,促进教学评价更加规范、科学、公正、有序地开展,促进学校教学质量稳步提高,经过前期信息化建设和数据采集相关工作,学校将于本学期通过“教学质量监控与分析系统” 全面开展线上实时评教、评学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教务部负责全校网上评价工作的组织和管理,设置校级管理员,定期对系统进行管理、维护和更新,实时监控线上评价进行情况,对全校评价结果进行汇总和统计。

各学院(书院)要成立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组,并设置专人担任院级管理员(原则上为本学院教学办主任或书院学生发展中心主任),负责本单位线上评价的组织、宣传、过程监控以及本单位评价结果的汇总和反馈。

二、评价范围及时间

学校开设的所有本科课程(理论课、实验课、体育课)均可通过系统进行评价。

评价系统于每学期开学开放、学期结束关闭,学期开始即开展评教与评学工作。

三、参评人员

全体本科学生、一线教师、教学督导专家、学生信息员及教学管理人员。

评价要求

参评人员要本着对学校教学质量负责、对教师和学生负责的态度参加评价工作,客观、公平、公正地对待评价工作,维护该项工作的严肃性、权威性,保证其可信度。根据评价指标体系和实际教学水平及效果,实事求是进行评分,不许代替他人进行评价。评价结果需在授课(听课、巡课)结束后两天之内进行提交。

(一)教学督导:教学督导团根据学校每学期的督导工作安排进行督导听课和巡课,并进行评教和评学。

(二)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应按照《437必赢会员中心领导干部听课、巡课管理办法》(附件1)文件要求完成巡课、听课任务,并进行评教和评学。

(三)学生评教:学生对所学课程进行评价。评价结果需在听课结束后当天进行提交。本学期学生每周需至少评价一次。对随意评价的学生和组织不力的班级将通报至本科生学院,并要求限期整改、重新评教。

(四)教师评学:授课教师应在对学生首次授课和结课时至少进行评学,并提醒学生及时评教。教师收到评价意见后,需积极进行整改,并在三天之内通过系统进行反馈。

(五)同行听课:一线教师应按照《437必赢会员中心听课制度》文件要求完成听课任务,所听课程以本学院课程为主,并进行即时评价。

(六)信息员评价:学生教学信息员应按照《437必赢会员中心学生教学信息员制度》文件要求,积极组织调研,及时反馈学生学习、教师教学及教学环境等信息。

教务部将对网上评价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和定期检查,对未按时组织完成评价的单位予以通报。

评价流程

(一)登录方式

电脑端:通过学校教务部主页,登录“教学质量评价系统”,输入学校统一身份认证账号密码,即可进入评教界面。

手机端:微信搜索“新医e教”公众号,关注并打开消息,点击“教务芯片”,选择“教学评价”,输入学校统一身份认证的账号密码,即可进入评价界面。

(二)角色选择

评教模块根据不同角色呈现不同评价选项,参评人员可根据自己的角色权限进入“领导听课”、“同行听课”、“督导听课”、“学生评教”、“信息员”、“教师评学”、“巡课”等评价模块进行听课评价。

(三)评价操作

进入评价界面后,可通过搜索教师课表,选择需要评价的课程及教师,确认课程信息无误后,点击评价指标选项以问卷形式进行评价,评价结束选择”提交”即可完成评价。不能一次性提交的问卷可选择“保存”,待内容补充完整后点击提交。通过评教界面中的“听课大数据”选项,可以查看本人评价完成情况。

(四)评价结果

评价结果可即时反馈给被评价人。为保证评价的公平公正,评价人的个人信息对学院及被评价人都将进行保密处理,评价分数、评价意见通过匿名的方式反馈。被评价人通过评教界面中的“评价大数据”选项,可以随时查看本人被评价情况,建立个人教学评价档案。

六、评价结果运用

(一)评教结果是评价教师教学质量的重要依据,并为教师评优、评奖、评定职称等提供重要的数据参考。

(二)评教、评学对促进学校内涵建设,提升人才培养质量起着重要监督促进作用,教务部将定期通报各学院得分情况,并在目标考核中予以体现。

(三)各教学单位应组织教师对教学质量和效果进行及时总结,针对教学存在的不足进行反思和整改,并向教务部进行反馈。

(四)各学生管理单位应对学生学习情况进行及时总结,针对学风建设方面不足进行反思和整改,并向本科生学院进行反馈。

 

教务部   

202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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