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教育厅关于校园维稳和值班值守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总值班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24年7-9月份总值班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当前学校总值班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做好本部门总值班人员的思想教育和提示提醒,认真做好学校总值班及本部门值班值守工作。
二、严格执行三级值班制度,校领导带班,职能部门全体处级干部总值班,职能部门全体科级干部值班。
三、实行24小时在岗值班。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得随意请人代班。如有特殊情况确需换班,须报经党政办主任审批,待同意后在党政办备案。
四、值班人员须保证值班电话和个人手机24小时畅通,不得将总值班电话转移到手机上。
五、值班人员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做好来电来件来访工作,并如实填写《值班日志》。值班人员值班完毕后,将《值班日志》交接班人员,履行交接班手续。
六、遇有重要紧急情况,要第一时间按程序请示报告并及时采取应对处置措施。
七、严肃值班纪律,学校将通过电话点名、现场巡查等方式加强对值班工作的监督和检查,严禁出现值班人员脱岗、离岗、顶岗、失联等现象发生。对因值班工作失职失责造成工作贻误或处置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
党政办公室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