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组织推荐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时间:2024-06-03 来源:教务部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教高厅函〔2024〕4号)要求,教育部决定组建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学指导委员会)。为做好新一届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指导委员会性质和主要职责

教育部教指委是教育部聘请并领导的专家组织,具有非常设学术机构的性质,接受教育部的委托,开展高等学校本科教学的研究、咨询、指导、评估、服务等工作。每届任期五年。主要任务包括:

(一)组织和开展本科教育教学领域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二)就高等学校的专业建设、教材建设、课程建设、教学实验室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等工作向教育部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

(三)制订专业规范或教学质量标准。

(四)承担有关本科教学评估以及本科专业设置的咨询工作。

(五)组织教师培训、学术研讨和信息交流,开展国际交流等。

(六)承担教育部委托的其他任务。

二、推荐名额

(一)本次推荐实行限额推荐。各学院推荐同一教学指导委员会的专家不超过1 人。推荐人选现从事专业应与申请入选相应的专业类教指委所涵盖专业相符合(具体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推荐的专家达到3人及以上的,45岁及以下的比例不低于30%。

(二)各单位推荐专家时,应标注是否推荐其担任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监督委员,如推荐其担任主任委员,需一并推荐相应秘书长人选(秘书长不占名额,原则上在主任委员所在单位,主要职责是协助主任委员处理日常工作)。

三、任职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能够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刻理解高等教育有关政策,遵纪守法。

(二)师德高尚,教风端正,治学严谨,教学力强。

(三)熟悉本科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工作,具有丰富的教学或教学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近五年来坚持为本科生上课。专业建设负责人、教学名师、教学成果奖获得者、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获奖者、教学改革项目负责人优先。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应具有教授职称;其他委员应具有教授或其他相应专业技术职称。

(四)组织协调能力较强,能够保证参与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的时间。原则上一人不能在多个教学指导委员会任职。

(五)身体健康,具有胜任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的身心条件。鼓励推荐45岁及以下专家和女性专家加入教学指导委员会。

(六)专项工作指导委员会专家应具有较丰富的相关工作经验,职称要求可适当放宽。

四、遴选要求

各教学单位应充分考虑学科专业和教师本人在全国的影响力,根据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性质和主要任务,对照高等学校专家的任职条件和推荐办法,严格把关,择优推荐。

学校将对各教学单位所推荐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进行遴选,择优向教育部推荐,推荐同一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原则上不超过1人;学校推荐的所有专家中,45岁及以下的比例不低于30%。

五、材料报送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推荐工作,组织推荐专家填写《新一届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信息表》(附件2),并安排专人按照推荐条件严格把关,做好形式审查,确保所有信息准确、真实。

(二)以学院为单位于6月4日下午18:00前,将《新一届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信息表》和《新一届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信息汇总表》(附件3)的电子版和签字盖章PDF版统一发送至教务部教务科邮箱

联系人:谷振亚,电话:3029247,邮箱:jwcjwk@xxmu.edu.cn ,办公地址:勤政楼112室。


教务部   

20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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