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决定对试用期满中层干部进行考核。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民主、公开、公平、公正和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严格考核程序,全面深入了解试用期干部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为党委选准用好干部提供决策依据。
二、考核对象
2023年4月提拔任用的中层干部。
以基层党组织为单位对试用期满干部进行考核,其中专业学院干部考核由所依托附属医院党委统筹组织。
三、考核内容
从德、能、勤、绩、廉、学等方面,对新提任干部在试用期间的思想政治素质、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表现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对所任职务的适应情况、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以及群众公认程度。
四、时间安排
考核组于2024年4月8日—4月11日赴各基层党组织开展考核工作。
五、方法步骤
1.准备阶段
制定《2024年中层干部试用期考核工作方案》;成立考核工作组。
2.考核阶段
(1)撰写个人述职报告。考核对象撰写2000字以内的一年来试用期述职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情况、履行职责情况、廉洁自律情况、自身存在的不足及今后的工作思路与改进措施等。以基层党组织为单位于4月9日上午12:00前将述职报告电子版发送党委组织部干部科邮箱:zzbgbk@xxmu.edu.cn,邮件主题命名为XXX基层党组织试用期满中层干部个人述职报告;联系人:组织部干部科宋翠红、胡春华,联系电话:3029047。
(2)发布预告。考核前,将考核对象、考核时间、考核监督电话和邮箱等向考核对象所在单位预告,接受群众监督。
(3)述职与民主测评。民主测评会议由各基层党组织书记主持,考核组参加。会议议程主要有两项:一是听取考核对象述职(述职时间不超过8分钟);二是民主测评,参加民主测评的人员范围具体事宜由考核组与有关基层党组织提前协商确定,民主测评结果由考核组成员负责统计。50人以下的单位全体人员参加述职和民主测评;50人以上的单位原则上由正科级(科室无正职的副职参加)以上干部、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及相关职工代表参加。
(4)谈话。听取考核对象所在单位人员意见。个别谈话范围按照代表性、知情度和相关性原则,所在单位班子成员、分管领域或相关科室、科级干部和职工代表等参加。谈话人数一般不少于15人,具体参加谈话人数根据各单位实际确定。
3.汇总情况阶段
考核组汇总考察情况,形成考核材料和考核工作报告。
4.考核结果的运用
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考核称职者办理正式任职手续;考核基本称职者,延长试用期,延长时间一般为半年,并下发书面通知;考核不称职者,取消其任职资格,按试用前原职级安排适当工作,不再保留试用职务的相应待遇。
六、相关要求
1.加强领导。中层干部试用期满考核工作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由党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全过程监督。
2.精心组织。各基层党组织、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根据学校党委要求,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积极配合考核组做好有关工作,确保考核工作有序进行。
3.严肃纪律。要严肃干部考核工作纪律,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考察对象要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考察,认真总结一年来在新岗位的工作情况;考核组成员要遵循干部工作原则、程序和要求,严守工作纪律;有关部门要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凡不遵守纪律或搞非组织活动的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将严肃处理。受理电话:3029138、3029443,邮箱:zzbgbk@xxmu.edu.cn、xyjw@xxmu.edu.cn。
党委组织部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