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3〕7号)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安排,现就2024年寒假放假及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1.本科2020、2021、2022、2023年级2024年2月24日(星期六)—25日(星期日)返校报到,2月26日(星期一)开始上课。各年级研究生、留学生假期安排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并参照本科生假期安排执行。
2.教职工寒假时间为2024年2月3日(星期六)—2月17日(星期六),2月18日(星期日)正式上班。
3.学校各项重点工作、全面深化改革、省实验室筹建等工作专班实行弹性休假制,按照既定工作落实情况合理安排放假时间。
二、相关要求
1.寒假期间,各单位、各部门要落实好安全工作责任制,做好安全、保卫、保密工作,防火防盗,妥善处置并及时报告各类突发事件。单位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排查安全隐患,安排落实本单位、本部门安全防范措施。
2.要严格执行值班带班制度,切实做好寒假值班值守工作。学校总值班和各单位带班领导、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各单位主要负责领导要亲自安排、检查指导值班工作,各级值班人员要保持通讯联络畅通,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请示报告,确保快速响应、高效处置。重点工作专班人员外出的,要严格履行请假报备手续,其中离新不出省的,由专班负责人审批;离新出省的,由学校主要领导审批。
3.寒假期间,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加强对食堂、宿舍、教室、实验室、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和网络的管理工作,确保水、电、暖、网络等供给正常,切实提高服务质量,为假期留校师生提供良好的生活与学习条件。
4.请各单位按要求于2月1日(星期四)下午5:00前将寒假值班安排表报送至图书信息楼南楼705房间(联系人:刘志浩;电话0373-3029139)。学校总值班按党政办公室印发的值班表执行。
党政办公室
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