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相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委河南省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教办外〔2023〕77号)文件精神,2023年教育厅继续实施“国家留学基金委河南省地方合作项目”(以下简称“地方合作项目”),选派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和科研人员赴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研修学习。为做好项目选派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2023年地方合作项目计划选派120名优秀骨干教师、科研人员出国研修。
二、选派类别和资助期限
高级研究学者资助期限为3-6个月;访问学者资助期限为3-12个月;博士后资助期限为6-24个月。
三、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三)申请人须为河南省高等学校正式工作人员,符合《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原则上现有主持或参与研究的项目或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与其在研项目或课题以及所在单位重点工作密切相关。
(四)高级研究学者申请人的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重点支持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的教学科研人员;优先支持国家公布的“双一流”建设学科主要负责人,国家级重点教学或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平台主要负责人,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奖励一等奖获得者。重点支持具有副司局级(含)以上行政职务的人员。
(五)访问学者申请人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六)博士后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为高等学校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取得博士学位时间不超过3年(含3年)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
(七)申请时须提交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
(八)外语水平须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确定的条件。外语水平不合格的,如果所在单位重点推荐,亦可申请,但须有可供参考的外语水平证明,如以往参加的WSK/TOEFL/IELTS等考试成绩单复印件。此类人员录取后,须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相关语种培训或自行参加WSK/TOEFL/IELTS等考试,获得培训合格证书或考试成绩达标后方可派出。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申请时外语水平合格者。国家留学基金委考虑到新冠疫情影响,对2023年地方合作项目申请人适当放宽外语合格条件认定标准(详见附件)。
四、资金配套
河南省地方合作项目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承担50%、省财政50%的比例进行资金配套。不允许向留学人员个人收取任何配套资金。
五、资助内容
资助内容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板凳费bench fee、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手续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派出及管理
(一)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24年12月31日。
(二)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三)国家留学基金委及河南省教育厅原则上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变更留学单位、变更留学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请。
七、报名时间和方式
2023年网上报名时间为5月1日—5月15日,申请人应在规定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报名,按照《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准备申请材料,5月11日—13日为学校材料受理期,5月16日—17日为河南省教育厅材料受理期。录取结果将于2023年8月公布。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查询录取结果,下载打印录取文件。其他相关事宜,请查阅国家留学网出国留学“综合项目专栏”“2023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专栏”。
请各相关院系和单位积极组织动员本部门符合条件的教学和科研人员进行申报,材料申报要求:个人申请一份,须经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按申报材料说明顺序摆放,电子版材料压缩后发送021003@xxmu.edu.cn(含单位推荐意见word版)。材料受理截至时间5月13日。
联系人:班亚平
联系电话:3029919,13782552769
报送地点:勤政楼220室
国际教育学院(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