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21-2022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函〔2022〕524号)的文件转发你们,请按照以下要求一并贯彻落实:
一、实验室信息统计部门及任务安排
根据学校实验室信息分布情况,本次数据统计需要教务处、科技处、学科建设办公室、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各学院等多部门协同完成,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夯实各方责任,严格依法统计,确保本次教学和科研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具体任务安排及填报说明等事项请参见附件。
二、实验室信息统计时间范围
时间范围: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
三、实验室信息统计要求
各单位须在报送前使用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检测系统(V2022单机版)对报送数据进行检测,确保数据无误。请于9月15日前将统计报表Excel版和纸质版(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报至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行政楼506室)。各有关部门需保存好数据来源的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以便核查。
为保证统计工作顺利进行,请各部门接到通知后,确认上报统计数据联系人,并于8月31日前扫二维码加入“2022年437必赢会员中心实验室信息上报”微信群。
联系人:
董艳臣 联系电话:13803808002
裴倩倩 联系电话:3029134
电子邮箱:sysglk@xxmu.edu.cn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