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根据省委巡视整改工作要求,为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兼职(任职)和经商办企业行为,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领导干部兼职(任职)和经商办企业专项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排查对象
学校中层领导干部、科级干部(含业务岗位)。
二、排查情形
1.在社会团体兼职情形;
2.在企业、民办非企业等社会组织兼职(任职),经商办企业,其他兼职情形。
三、工作要求
1.切实强化政治意识。各基层党组织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认真落实全面从严管理干部的政治责任,将此作为监督管理干部的一项常态化工作,主动发现、主动报告,守牢底线。
2.全面细致排查。各基层党组织要对两大类兼职情形进行全面排查,认真填报《437必赢会员中心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和经商办企业排查台账汇总表》(附件1)和《437必赢会员中心领导干部在社团兼职排查台账汇总表》(附件2),排查工作实行“零报告”。
3.严肃纪律要求。如发现漏报瞒报情形,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给予纪律处分。
4.严格管理备案。党委组织部负责中层领导干部、党政管理岗科级干部兼职备案审批和日常管理;基层党委、党总支负责业务岗科级干部备案审批和日常管理,具体办法参照《437必赢会员中心中层领导干部兼职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中层领导干部校外兼职的有关意见》文件执行。
四、报送方式
排查台账的签字(个人用表)纸质版由基层党委、党总支留存备查,书面排查情况报告和排查台账汇总表需经基层党委、党总支书记签字并加盖公章,于9月1日上午12:00前报党委组织部,电子版发送至zzbgbk@xxmu.edu.cn。联系人:赵明锴;电话:3029047。
党委组织部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室
2022年8月25日